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这些地方有哪些亮眼表现
箐枞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业中,法治建设一直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这份党的二十大后首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此前,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窑村等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现在,让我们走近一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看看它们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有哪些亮眼的经验和做法——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运用民主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四川共有70个村(社区)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崇州市隆兴镇梁景村、宜宾市翠屏区安石村位列其中。

    梁景村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村委公开监督小组及民主理财小组,成立梁景村村委监督委员会、梁景村调解委员会、梁景村村民议事会等相关组织,切实保证村“两委”事务在法治范围内进行。同进,制定《梁景村自治村规民约条例》,让村民群众有效参与村务决策,完善和形成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机制,通过村务公开制度,有效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形成了“村民的事情村民管”的良好氛围。

    聚焦群众反映的“出行难、收入低”等问题,梁景村开展小微协商30余场次,600余人次参与协商,推动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困难群众帮扶等问题十余个,实现共建共享、邻里互助、抱团发展。该村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与村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成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置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5%,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宜宾市翠屏区安石村7个村民小组依法推选社员代表,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了社区内的管理制度和会议制度,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听取党员同志的建议,了解村民所需及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村“两委”因地制宜,以农业观光旅游和农村种养殖业为主,发展特色农业。引进了梦里水乡、田之星等7个公司企业入驻并成立了安垚文旅公司。

    目前,安石村集体资产总额已由1016.9万元增长为4841.5万元,提供就业岗位75个。村里建成集教育培训、文体活动、综合治理、纠纷调解、健康卫生服务、政策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了篮球场、健身场和农家书屋,完善了阅览室、乒乓球室、为群众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

    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实效

    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西子湾居民区、泖港镇黄桥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西子湾居民区是一个总户数多、外来人员多、青年“白领”多的“三多型”社区,结合以上特点,西子湾居民区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400多名党员积极服务社区。同时,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集合到平台上,一同参与社区治理。同时,依靠社区法律顾问和社区民警“法治双顾问”的专业调解力量,化解居民纠纷。通过民主自治,西子湾居民区有效化解了地下室过户等纠纷事件,解决了主干道技防改造、西南门人车混行、道路夜间照明等问题。值得一提的是,西子湾居民区还通过总量控制、阶梯式收费、三证合一、“违停三色单”等举措,破解了停车难问题。

    黄桥村设立了村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小组、党员议事会、评议小组等组织架构,建立了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该村在各网格建立微型普法宣讲站,让村民能在“埭头上”“客堂间”接受法治教育;设立微讲堂,每季度根据村民需求确定讲课内容,将宪法及民主法治元素融入乡村公共休闲空间;整合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各类资源,组建了“老娘舅”矛盾调解志愿服务小队等志愿团队,以“固定坐堂”和“按需接单”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持续提升创建质量和效果,各种形式扩大创建活动影响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兴业社区和金湾区红旗镇三板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这只是珠海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广东省珠海市加强基层法治创建,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谋划部署全市法治乡村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法律明白人”等创建培育工作纳入方案,由市司法局牵头,全市26家责任单位共同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318个村(社区)相继参加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其中乡村122个,占全市乡村数的100%,1208人被遴选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并颁发证书徽章“上岗”,各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100%,基层民主法治化氛围不断增强。

    香洲区培育“金凤鸣法 守护我家”法治创建项目;金湾区建成全市首个“农家法治文化书屋”;斗门区深入基层开展“文化惠民+普法惠民”活动120余场;高新区实施“政府主导、社区承办、律师主讲”三位一体基层法治创建模式,推动54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A4版(2023年02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