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市委文明办获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本报讯(吴晨阳)2月21日,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西安举行,铜川市委文明办被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近年来,铜川市委文明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放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具体行动中去锤炼,锻造了一支忠诚于党、信念坚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队伍。2021年7月,铜川市委文明办机关党支部被省委授予“陕西省优秀基层党组织”,连续6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连续7年被省委文明办表彰为全省业务考核优秀单位。

 

当前:A2版(2023年02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