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自媒体”乱象要多管齐下
何勇海

 

    3月10日,中央网信办组织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会议指出,要把整治“自媒体”乱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务实的工作作风,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自媒体”是区别于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载体,因其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的产物,人人都是“麦克风”,人人都有话语权,容易呈现“野蛮生长”状态;又因其内容包罗万象,且往往通过吸引眼球提升流量,故也容易在传播信息过程中打擦边球,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一些“自媒体”屡屡发出不当评议,胡乱解读社会热点事件,片面曲解公共政策,误导受众,有的甚至突破法律红线,信息内容失真、运营行为失度。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已刻不容缓。

    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要多管齐下。首先需要平台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自媒体”勃兴,平台无疑是最大受益者,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依法运营,严格管理,绝不能放松监管。要严格落实政策法规要求,对每个“自媒体”发布的内容长期从严把关;常态化深入自查自纠,坚决清理问题账号,从严从重处置屡教不改者;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强平台协作,绝不给被处置的问题账号用小号“重生”或跨平台“转世”的机会;完善“自媒体”注册、运营、关闭等环节管理细则,加强账号名称信息审核,从严审核认证材料,加注专业领域类型明确标识,取缔无专业资质假冒仿冒的“自媒体”……总之,平台是“自媒体”运营的服务提供者,也必须是行业秩序的维护者。

    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也需要各地网信部门加强监管。要加强对“自媒体”平台的常态化监督,督促各平台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责任缺失、问题严重的平台,运用经济手段甚至法律手段从严从重查处;加强部门联动,将平台排查梳理上报的“自媒体”违法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严惩网络犯罪行为;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发布违规违法典型案例,警示“自媒体”运营者及其平台。此外,对“自媒体”受众也要加以引导,帮助受众提升自我辨别能力和抵制能力。

    “自媒体”运营者更要提高站位,具有大局意识,不能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在现代法治社会,公民一言一行均受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自媒体”看似是虚拟的,实质已成为信息传播的“有形工具”,不能成为不当、非法言行的法外之地。每个“自媒体”都要本着对网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发声出镜,为受众提供更多正能量,共同推动“自媒体”行业健康发展。这是对底线的坚守,也是对行业的保护。

当前:1版(2023年03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