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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边摊”解禁,“烟火气”回归

    深圳将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日前获得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本“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以兼顾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体市容美观有序,留住城市“烟火气”。

    编辑点评:“路边摊”因物美价廉、购物方便,深受市民欢迎。它可解决部分市民的就业增收问题,也能让城市拥有浓浓“烟火气”。然而“路边摊”太多,又会出现占道经营影响交通、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为了“还路于民”,不少城市全面禁止“路边摊”。

    不过,随着社会发展,城市管理变得越来越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一些举措也会告别“一刀切”。深圳在平衡群众需求和城市管理需要之下,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就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不仅回应了民生诉求,也有利于恢复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实际上,因建设、管理到位,不少城市的“路边摊”早已今非昔比,实现了颜值与效益并存,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因此,对“路边摊”不再简单地“一禁了之”,可以被更多地方借鉴。

    有话好好说,社会更和谐

    “五一”期间,一女子乘坐高铁时,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辱骂。列车工作人员虽及时赶到进行调解,但孩子母亲还是在争执中扇了女子一巴掌,随后女子进行了还击,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5月4日,女子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女子表示不接受和解也不需要赔偿,最终出手打人的家长被行政处罚500元。

    编辑点评:孩子在高铁或飞机上吵闹踢椅背,引发大人争吵,此类事件常有报道。高铁车厢、飞机机舱属于公共场所,乘客必须遵守秩序规范。虽然孩子“少不更事”,但家长有责任及时制止其不文明行为,正所谓“爱子,教之以义方”。若放任不管,甚至在他人制止时无原则地袒护,其实是文明素养欠缺、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界限意识缺乏的表现。

    有话好好说,有理慢慢讲,凭一时之气大打出手,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影响其他人的出行体验,同时也给孩子做了反面示范。为人父母者应在品德教育上身体力行。而对遭遇侵扰的女子来说,正确的选择是寻求乘警、列车员帮助,而非以暴制暴。

当前:A1版(2023年05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