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玉树市全面推行“生态+四治”
探索新时代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径
汪晓雅

 

    近几年,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怀“国之大者”,聚焦保护“中华水塔”,坚持生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不断完善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大力培育全民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积极探索新时代“生态+四治”的生态环境治理新路径。

   推行生态+自治,夯实生态环境治理基石

    玉树市将网格化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效结合,根据“科学合理、定人定责、人岗相宜、长效管理”的基本原则,以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或自然村、社区为单位,按照区域特点及便于管理的要求将玉树市划分多个网格,设立多名网格长、网格员。网格长负责督促各网格落实“门前三包”、环境整治等工作。各网格区域常态工作任务主要是督促协调环卫公司及企业单位、商铺做好日常保洁,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落实“门前三包”制,确保辖区住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围乱挡、乱搭乱建、乱停乱摆等“八乱”现象。

    该市研究制定《全域无垃圾禁塑减废“红黑榜”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街道定期组织班子成员、村社区负责人、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评价组对各村(社区)开展评价,形成“红黑榜”清单进行通报公示。他们还将民兵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将分散在各乡镇、村社的生态管护人员纳入民兵队伍,通过军事训练与生态巡护工作相结合,担负草山管护、打击盗猎、护林防火、清理环境、生态宣传等任务,构建生态安全管护体系。

    推行生态+法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有据可依

    为进一步加强三江源生态保护力度,玉树市积极探索三江源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推进三江源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三江源生态法庭在玉树市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该市结合实际制定《玉树市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对生态环境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玉树市生态文明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考。

    与此同时,玉树市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和权重,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指标考核权重。实行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以严厉问责倒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推行生态+德治,大力培育生态环境治理全民理念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玉树市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投,节约环保又卫生”全民行动日活动,并将每周五作为环境卫生整治日,动员玉树市上下以实际行动共同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列,真正确立珍爱自然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在“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玉树市持续开展环境保护“七进”宣传活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进机关、进企业、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寺庙,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等为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生态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示范户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推行生态+智治,打造生态环境治理智能体系

    玉树市建立点对点视频监控,实时视频观测、监控国家级三江源纪念碑和通天河大桥、国家级保护区隆宝滩,监测河湖污染指数,形成生态环保点对点视频互动管理模式。通过生态环境智慧管控体系,对林地、公园进行动态视频监控,有人为的破坏动作、火苗等问题,系统会自动检测到异常,进行分析、报警,为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提供助力。投资实施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集全域感知网络、空气质量预测、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来源解析、大气污染管控智能决策、污染管控评估为一体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控指挥调度数字化平台,实现大气环境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当前:2版(2023年05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