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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撰“天价寻狗”,伤害社会诚信

    针对“天价寻狗”事件,7月11日晚,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查,7月9日8时许,某传媒有限公司法人杨某冰为吸引关注,杜撰其丢失一条功勋犬,设置200万元、1000万元赏金等不实信息并发至网络社交平台,造成广泛传播。9日14时53分,公益人士马某未经核实,使用微博账号将上述不实信息发布,进一步扩大不良影响。9日19时许,杨某冰迫于舆论压力,指使朋友王某联系发布该不实信息的部分自媒体和新闻媒体,继续发布“狗已在警方协助下找到”等不实信息。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冰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马某、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点评:杜撰“天价寻狗”事件并广泛传播,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讨论和帮助,消费了人们的爱心,消耗了公共资源,伤害了社会诚信,可谓是为了流量毫无底线。在现代法治社会,公民一言一行均受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自媒体”显然不能成为非法言行的法外之地。对于恶意造谣传谣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必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健康的舆论环境,决不允许造谣者“兴风作浪”。为此,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自媒体”管理。其中提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这再次警示“自媒体”,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账号运营,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道听途说,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唯利是图。

    宣传有新意,普法才有吸引力

    “天然玫瑰精华提取,24K合金打造,完美贴合,人体工学设计……”你以为这是一则饰品广告文案吗?这则由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制作的“玫瑰金手铐”短视频广告,无论是文案还是画面质感,都让网友直呼“内行”。这并不是警方第一次“整活”,此前海南警方就凭借“高奢广告”“出圈”:“刺激不温和,肌肤新体验”“激活抗法后悔之心”……海南警方介绍,视频中的“高奢产品”是警用催泪喷射器,适用于口头警告无效仍暴力抗法拒不配合执法者。

    编辑点评:看到如此新颖的普法公益广告,不少网友直呼“好有创意”“高级感扑面而来”“为了告诫公民、减少犯罪,真是用心良苦”,还有网友认为其“亲和不迎合,通俗不低俗”。总之,这种让人耳目一新的普法公益广告,提升了相关部门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用短视频的方式打公益广告,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更不要说,重庆、海南等地警方采用高端饰品、化妆品等商品的广告推介模式进行普法表达,有趣有料,效果当然好,传播范围自然就更广。公益宣传就是要追求创新,有创新才有传播生命力;有传播生命力,才会产生足够的影响力。如一些地方的警方将反诈宣传内容印在鸡蛋上,并赠送给群众,诸如此类的举措看起来是小事,却反映了为民服务的情怀。这样生动鲜活的普法宣传创新,可以再多一些。

 

当前:A1版(2023年07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