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化学习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 樊秀娣 阮文洁

 

    近年来,在政策引导下,项目化学习已成为基础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实践育人要求的重要方向。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提出“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2022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新课标在深化教学改革方面明确要求“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活动”。

    作为一种更具灵活性、开放性和生成性的新型课程形态,项目化学习对于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具有独特优势。在学习动机上,相较于传统的知识讲授方式,项目化学习中的“项目”来自学生社会生活中的真实问题,这种鲜活、生动、直接的经验能够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尤其是可以帮助低年级学生尽早建立自主学习的内驱力,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在知识技能上,解决项目所提出的问题,要求学生交叉综合运用各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可以促使学生打破学科界限,以联系的视角看待知识学习,更好领悟知识的关联性。在综合素质上,项目化学习是学生全身心、全人格的参与,有知识与情感的融合,思维与行动的融合,还有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融合,为培养学生面向未来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提供了载体,能够全方位地锻炼团队合作、表达沟通等综合能力。

    如何让项目化学习真正融入课程教学?如何避免流于形式,让学生切实从中习得核心素养和能力?面对这些关键问题,教育者们需要跳出传统教学方式的固有经验,把握好项目化学习的本质内涵,更为积极地拥抱教育观念转变。

    尊重学生的主体性。项目化学习以学生经验为本位,让学生实现发展是项目化学习的核心目标,应该利用这个过程呵护他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帮助他们树立信心,从而产生学习的内在动力,更加从容地面对未来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虽然项目化学习强调创造成果,但学习、整合知识的思维过程显然更为重要。因此,项目化学习的评价应当侧重于形成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以及定性评价,突出学生在此过程中获得的认知、情感和劳动体验,防止教学目的的功利化倾向、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创新成果。

    激活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上海市教委近日发布的《关于实施项目化学习推动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探索将教师本人自创的项目化学习教学资源纳入教师职称评审,此举意在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实践创新。教师对于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成效最为了解,应当在项目的设计、实施、评价等各方面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对于教师教学成果的评审,可以组织开展同行教师评价,有利于更多具有实践推广价值的案例脱颖而出。

    尊重教育规律。项目化学习的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根据当前的教育实际和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妥善开展,通过不断地迭代完善,逐步实现高质量的教与学。学校管理者是质量保障的主体,学校的支持力度直接影响着项目化学习的开展。应该认识到,学科课程对于学生夯实知识基础不可或缺,而项目化学习具有反哺学生学科知识学习的功能,两者各有优势、相互补充、不可替代,需要在学校工作中平衡好两者的关系,给予项目化学习充分的服务保障。项目化学习作为一种探索性的教改实践,有其设计理论和目标要求,只有摒弃功利化心态,一步一个脚印,才能将其优势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当前:1版(2023年10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