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彬州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彬州文

 

    今年以来,陕西省彬州市持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聚力引领力,始终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强化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面向全市广泛征集好人线索,开通好人线索推荐及点赞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彬州好人”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定期向省、市文明办推荐。经过各镇(街道)、部门推荐,广大网民点赞,王江平、田迎娟入选第一季度“咸阳好人”。同时,依据《彬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试行)》《彬州市道德模范(好人)激励礼遇办法(试行)》等,从住房、就业、购物、旅游等方面对先进典型进行关爱和帮扶,让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待遇、生活上有保障。

    深化新民风建设。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关于印发彬州市持续推进新民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深化以“尚诚、重孝、倡俭、践勤、崇和、求实”为主题的新民风建设,打造“党建+新民风”“乡村振兴+新民风”“文明实践+新民风”等多种社会治理模式,着力增强全市人民对新民风建设的思想认同和行动遵循。在重要节日指导各镇(街道)和各单位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特色的节日庆典和送温暖活动,推广中华传统礼仪、文明习俗,引导人们在辞旧迎新、慎终追远中传承中华美德,不断提升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文明素养。

    推进移风易俗。在全市广泛深入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文明村镇等先进典型,让群众学有榜样,做有标杆。将抵制高价彩礼、厚养薄葬、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列入村规民约等约束性规章制度,并联合融媒体中心开设移风易俗专栏,深入各镇村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挖掘和采访报道,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文明风尚逐步形成。

 

当前:3版(2023年11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