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文明村镇高质量发展动能
——《关于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 刘检红 温永凤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去年的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明确,“坚持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随机抽查省级以上文明村镇的做法,把村镇测评成绩计入城市测评的结果。”2023年3月31日,江西省赣州市出台《关于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的若干措施》,聚焦环境面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阵地建设、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四大方面,整合市级优质资源支持文明村镇创建。为充分了解《关于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2023年8月21日—30日,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5个调研小组分别对中心城区22个省级以上文明村镇开展了调研,本次调研访谈村镇及驻村干部100余人次,并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了模拟测评,发放了230份调查问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调研情况来看,《关于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的若干措施》出台后,市直各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资金支持,优化要素保障,切实支持文明村镇创建。

    (一)文明村镇获得了“大礼包”。在访谈交流中,基层干部纷纷表示,以前文明村镇创建更多的是精神鼓励,2023年市政府首次出台文件,聚焦环境面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阵地建设和基层治理水平四个方面制定18项支持举措,全力支持创建。这对基层而言,是一份实实在在的、含金量高的政策“大礼包”,也是一场“及时雨”。

    (二)乡村整体面貌得到了改善。27个市直部门从环境美化、卫生净化、道路硬化等农民急难愁盼问题入手,支持村庄整治,支持农村公路改造升级、客运站点和基层精神文明阵地建设,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文明村镇村容村貌和村民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其中,市委宣传部在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评估中予以倾斜,17个文明村镇所属文明实践所站均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奖补资金达52万元;市农业农村局投入965万元用于22个文明村镇村庄整治、“厕所革命”、房屋突出问题整治等;市民政局已支持5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章贡区水西镇窑下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可辐射满足水西镇赤珠村、和乐新村、罗边村等3个文明村镇群众安葬需求。

    (三)文明创建水平得到了提升。在调研测评中,除一个文明村因整村搬迁未参与实地测评外,21个文明村镇平均得分为95.53分,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得分分别为95.48分、96.56分、96.78分、93.65分、88.89分。其中,章贡区沙河镇五龙村、赣县区茅店镇东田村和赣州经开区三江乡新江村创建成效显著,在测评中未出现扣分项。根据测评结果分析,3个全国文明村、15个省级文明村镇均已达到全国文明村镇的测评标准,文明村镇创建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次调研测评,共发现问题54个。其中,动态性问题35个、硬件设施问题19个。动态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和小广告乱张贴等方面。比如,9个村存在车辆乱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问题,5个村有小广告乱张贴问题,8个村有杂物乱堆放或垃圾乱扔问题。硬件设施问题主要集中在客运站点设施不完善、路面破损、公益广告破损等方面。比如,4个村镇没有客运站点或客运站点设施不健全,2个村存在路面破损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市直部门支持力度还不够。部分村镇反映,有些市直单位未根据文件要求出台实质性的支持措施推动文明村镇创建。测评发现的硬件设施不达标问题,涉及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健、文广新旅、商务、体育、城管等9个行业部门。此外,还存在支持力度不平衡现象,部分偏远村表示支持力度不大。

    (二)区级政府跟踪落实还不够。各地落实《关于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的若干措施》力度不够,对村镇业务指导也不够,未及时对村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三)乡村主体作用发挥还不足。镇村一级干部在文明村镇创建过程中对问题底数摸排不够清楚,未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据《关于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的若干措施》向上争取项目支持。

    (四)群众参与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6项问卷调查题目中,有2项未达到合格线(95分),分别是:“是否存在索要高额彩礼、红白事大操大办的情况”(得分91.25分)和“是否知道本村是全国或省级文明村”(93.15分),说明部分村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覆盖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抓好此次调研成果的转化,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支持文明村镇创建合力,集中精力补齐创建短板,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

    (一)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日常联系机制,推动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27个市直部门将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纳入日常工作。每年年初围绕18项支持政策制定细化举措,推动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照《关于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的若干措施》,条目式梳理文明村镇需支持事项,及时反馈交办至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并督促单位落实,形成“交办-提醒-落实-督办”的工作闭环。

    (二)督促县级层面加快落实。督促县级相关部门按照《关于支持文明村镇创建的若干措施》要求,在相关项目、政策上优先推荐上报文明村镇。同时,要参照市本级文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丰富支持措施,进一步整合各项涉农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文明村镇创建。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强化业务培训。分层分级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培训,确保各级文明村镇培训全覆盖。在下半年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培训班中,专门设置文明村镇创建课程,增加文明村镇培训名额,进一步提高村镇干部创建水平。

    (四)提升群众知晓率。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常态化开展“乡村夜话”“文明集市”等文明实践活动,普及文明村镇创建知识,引导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全面参与文明村镇建设。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巡礼,集中展示各级文明村镇在科学思想引领、塑造文明乡风、美化村容村貌、推动产业振兴、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新气象新风貌,营造浓厚氛围。

当前:B4版(2024年04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