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违法谁担责” 有助于提升交通文明
◎ 苑广阔

 

    据媒体报道,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司机开车撞死行人,法院认定司机无事故责任,却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行人周某刚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这就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上海行人闯红灯肇事案”。案件被报道后,迅速引发公众热议,因为法院的判决结果,打破了一些人原有的“谁弱谁有理,谁强谁担责”的固有认知,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长期以来,在交通参与中,“弱者有理,强者担责”的思维定式,深深植根于公众意识中。在这种观念影响下,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等违法行为,往往被轻易原谅,而机动车则被天然地置于“强势”地位。这种认知偏差,不仅扭曲了公平正义,更助长了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成为城市交通治理的顽疾。

    本案判决的最大意义在于,它严格遵循了“谁违法谁担责”的法治原则。法院通过详实的证据调查,准确认定了行人周某刚的违法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监控视频清晰显示,周某刚在红灯状态下奔跑过马路,其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种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摒弃了“同情弱者”的情感干扰,体现了司法裁判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该案的判决结果,对规范交通秩序具有深远影响。它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交通安全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维护,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这种警示作用将促使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更加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推动形成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判决也保护了守法机动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无责担责”的不公现象。

    这起案件的判决是法治精神的生动诠释。它告诉我们,法律的权威不在于同情弱者,而在于维护公平正义。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唯有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才能建立起真正公平、有序的交通秩序。这不仅是法治进步的体现,更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期待交通秩序中“谁违法谁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的文明交通意识和法治意识大大提升。

当前:A3版(2025年02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