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连续七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孟祥林)近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攀钢集团有限公司再次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攀钢自2005年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连续七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这一国家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褒奖。

    攀钢全面强化党的建设,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

    攀钢常态化开展“跟着郭明义学雷锋”青年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通过培育选树“四川好人”“攀枝花好人”、攀枝花道德模范、“攀钢楷模”等先进典型,攀钢进一步激发了员工创先争优的意识。

    攀钢大力开展“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实践活动,在食堂、宾馆设置“文明用餐”等标牌800余块。同时,完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引导职工做线上线下文明有礼的践行者。

 

当前:2版(2025年06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