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广网微信公众号报道,从8月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一条引人瞩目:“城市公共厕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3:2,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2:1”。这一规定使甘肃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
编辑点评:从数据上看,女性如厕时间是男性的1.5倍到2倍,且因生理、服饰、经期、生育、育儿等因素,如厕耗时更久。提高公厕女性厕位比例近年来被陆续写入不少地方的相关建设标准,但并非强制性条文,约束力较为薄弱。甘肃省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公厕男女厕位比例,从软性倡导转变为硬性规定,体现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化、人性化,有助于将对女性的关怀落到实处。
除了厕位比例问题,老年人、残障人士如厕便利性也应纳入设计考量。此外,许多城市公厕数量、布局与人口分布不匹配,一些城乡接合部和夜间场所“如厕难”问题依然严重。未来需要将“厕所革命”已取得的成果,从景区、城市向县域、乡村纵深推进,从性别公正延伸到老龄友好、无障碍设计和智慧管理等方面的全方位提升,让每一个人都能体面、便利、安全地使用公共厕所。(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