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保护利用革命文物

    本报讯(黄欣然)《怀化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若干规定》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湖南省14个市州中率先以地方性法规形式保护利用革命文物之举。

    《怀化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若干规定》采取“小快灵”立法形式,全文共12条,针对挖掘革命文物内涵和价值不够、村民唯一住宅为革命文物、非国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存在损毁危险等问题和现象,围绕定义界定、职责职能、本土资源挖掘、保护利用、人才培养、公益诉讼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当前:B1版(2025年10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