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多次握手言和、零反复零投诉——
宁波老潘和他的“三十六计”
◎ 本报记者 袁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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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上午,天空灰蒙蒙的,一名年轻的调解员神色焦虑地走进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的鄞州公安分局老潘警调联调中心,寻求潘明杰的帮助:“潘老师,又来麻烦您了,我们这次调解遇到了难题,需要您解解惑。这是资料。”

    “不着急,肯定能调解好。”潘明杰一边安慰一边接过材料,仔细翻阅起来。

    潘明杰是东柳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今年75岁的他依然精神矍铄地奋战在基层调解最前线,形形色色的调解“疑难杂症”在他手里都能“药到病除”。他是东柳街道基层工作人员的定心丸,也是居民们的知心人,平日里,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老潘”。

    老潘原本是一名物业工作者,因擅长调解纠纷,2012年退休后,被东柳街道聘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的终极意义就在于修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恢复人们对社会的信任。”潘明杰指了指墙上的“定分止争,和谐快乐”说道,“这8个字就是我13年来从事调解工作所追求的目标。”

    潘明杰调解的案件中,既有“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也有五六千万元的遗产纠纷、两三千万元的劳资纠纷,还有错综复杂的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13年来,老潘参与调解案件3000多件,其中,化解全市重大疑难陈案100多件,涉案金额累计达2.6亿元,调解成功率接近100%,且零反复、零投诉。

    这些数字背后,是老潘用心血书写的一个个饱含温度的故事。他曾坚持500天风雨无阻奔走协调,最终化解21家商户的拆迁矛盾;他曾连续22次上门调解,用真诚的心为一名女子的10年信访路画上温暖的句号;有一次,他在调解完一名女孩被已婚男子骗取感情的纠纷后,得知女孩在宁波孤身一人,便把女孩当作自己孩子,给予身心关爱;还有一次,他在调解好一起外地打工者触电死亡纠纷后,到殡仪馆给亡者张罗告别仪式……

    对于调解,老潘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规则——让当事人“最多跑两次”。“一次是跟当事人见面,拿到一张介入调解的‘入场券’,一次是签下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老潘解释说。而这“最多跑两次”,是老潘用自己数不清的走访跑动换来的。

    从老潘警调联调中心到居民家中,从殡仪馆到工地……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是老潘的“战场”。调解工作没有节假日,没有“上下班时间”。老潘不仅每天24小时在线开展调解,还会对部分案件进行“跟踪服务”,对遭遇重大变故,生活困难或得不到保障的当事人实施关爱帮扶措施。

    老潘常常白天晚上调解各种纠纷,深夜凌晨研究新的法律案例。多年的实践积累,他总结出一套“335快乐调解工作法”。“调解员要有3颗心:诚心、耐心和信心。调解工作要做到3个基本点:给当事人希望、做事公平、勇于向困难挑战。”老潘介绍说,调解员还要有扎实的本领,应该具备获得当事人信任、讲清事实与法律关系、平衡当事人心态与利益、掌握心理及语言艺术等5种能力。

    除了调解理念上的总结,老潘根据具体调解案例提炼出“老潘警调三十六计”,他总结的“妙设高台”“搭梯下楼”“旁敲侧击”“活水养鱼”“笑里藏心”等36个具体调解方法,在宁波市1.4万名人民调解员中推广。更难得的是,在调解之余,老潘注重做好传帮带,通过“老潘+小潘”名师带徒模式,带出了108名“小潘”调解员。如今这些“小潘”深深扎根在宁波基层,为民解忧。

    今年5月,潘明杰被授予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这份荣誉让我肩上的责任更重了。”潘明杰说,“我们这些‘和事佬’,就是基层的‘承重梁’。时代在向前,我们调解员也在用脚步丈量民心,我将继续做好基层调解工作,传播人间的温暖和向善向上的力量,让更多的人看到人性的光芒。”

 

当前:A1版(2025年10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