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品牌商品广告中的“小字陷阱”频频引发消费者吐槽。广告主体以醒目大字、生动视频突出折扣力度、产品功效等核心卖点,以吸引眼球,而关键的限制条件与免责声明等,则以字体微小、颜色暗淡的形式藏匿于角落,试图以模糊表达规避法律责任。这种“大字吸睛、小字埋雷”现象,已在线上线下广泛蔓延。
我国广告方面的法律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对商品服务的限制性条件需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商家这种“大字吸睛、小字埋雷”行为,不仅容易欺骗、误导消费者,可能构成虚假广告,还直接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同时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告“小字埋雷”现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部分商家受利益驱使,无视消费者权益和商业道德;法律对于广告中限定语的标注方式缺乏具体实施细则,限定词是否属于规定的应当“显著、清晰表示”的内容,视觉设计是否构成规定的虚假广告,相关界定尚不明确;监管可能因力量不足、措施不到位,难以实施全面监督,给不良商家可乘之机;还有部分消费者面对“小字埋雷”因缺乏维权渠道而选择放弃维权,也在一定程度纵容了这种乱象。
遏制“小字埋雷”乱象,应筑牢三重防线。在法规完善层面,应建立限定语标注的硬性指标,如明确宣传语与说明文字的字体比例、关键信息置于相同视觉区域、禁止使用近似背景色隐藏文字等;在监督执法层面,应强化技术赋能,对故意用大小字割裂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在行业企业层面,应强化自律意识,摒弃短视思维,规范广告宣传,清醒认识到“小字埋雷”终究会失去消费者信任。
相关部门还应畅通维权渠道,激活社会监督。如简化消费者维权流程,搭建多方协同的监督平台,联合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设立违规广告曝光专栏,定期公布典型违规案例,引导消费者依法合理维权,鼓励消费者积极监督举报,坚决对类似消费乱象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