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颁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
读书,本是寻常事,如今有了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很多人可能会困惑:阅读还需要立法吗?
事实上,阅读从来不只是个人的事。
中华民族自古提倡阅读,讲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传承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塑造中国人民自信自强的品格。新征程上,全民阅读更关乎文化自信的根基、社会文明的程度,乃至国家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立法,为了守护这份传统,更是为了回应现实的需求。
我们需要更普惠的保障——条例明确提出加强全民阅读保障,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同时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阅读作出专门安排。
“一揽子‘精准保障,托底弱势’的举措,均着眼解决实际问题,将全民阅读工作的重心切实下移至基层,并最终落脚于服务广大群众。”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陆绍阳说。
我们期待更可及的资源——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等设立相应阅读设施,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
立法是为了释放更多可能性。未来,更多的城市书房、社区书屋、数字阅读平台将蓬勃生长,让阅读变得无处不在、触手可及。
我们乐于回归更纯粹的阅读——针对碎片化阅读充斥生活,功利性阅读消解阅读价值的趋势,条例将每年4月第四周定为全民阅读活动周,推广全民阅读活动,营造书香中国氛围。
“当阅读成为全民自觉,每个个体都能在书籍中汲取智慧、涵养正气,人人都能知书达礼,每个家庭和睦相处,整个社会也会因知识的滋养、文化的熏陶而更具温度与力量。”中国出版协会全民阅读工作委员会主任聂震宁说。
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阅读,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全民阅读立法不是强制读书,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阅读权利,倡导大家多读书。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读书学习,修身养志,增长才干;希望孩子们养成阅读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希望全社会都参与到阅读中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全民阅读,法治护航;书香中国,生生不息!
延伸阅读
《条例》在为公民提供优质阅读内容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支持和引导丰富出版品种,优化出版结构,提高出版质量,推出更多优秀出版物。二是国家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做好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三是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推送优质数字阅读内容,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
《条例》在加大全民阅读推广力度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明确推广要求,鼓励开展内容健康向上、展现文化底蕴、形式丰富多样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要求从事全民阅读推广应当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能力,推广优质阅读内容。二是完善推广措施,通过规定全民阅读活动周、培育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开展全民阅读公益宣传等做好全民阅读推广。三是突出推广重点,要求做好优秀出版物推介工作,引导公民阅读优质内容。
《条例》在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全民阅读设施,鼓励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等设立相应阅读设施。二是明确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全民阅读设施的功能、特点,向公众提供相应的阅读服务,依法配置、更新必需的服务内容和设备,加大设施开放力度。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策措施支持实体书店发展,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四是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要求数字阅读服务提供者加强数字阅读内容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数字阅读环境。五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提供阅读服务,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开展旧书交换流通,创新阅读服务模式,丰富全民阅读场景。(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