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们要评评理。”近日,浙江丽水七名小学生玩耍时因小事发生争执,谁也不服谁,最终前去派出所评理。丽水市松阳县公安局象溪派出所民警将他们请进调解室,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孩子们表达感受,倾听对方的声音,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不少网友点赞警察“尊重孩子,很有耐心”,更点赞小朋友们“情绪稳定,有矛盾知道找专人解决,而不是吵闹打架”。
小学生吵架进派出所评理,是一次生动深刻的“法治实践课”。由于认知有限、容易冲动,小学生面对冲突时往往本能地采取争吵、推搡等“私力救济”方式。而这七名小学生面对“谁也不服谁”的争执,选择走进派出所求助,这是一次重要的认知和行为转变,孩子们意识到社会上存在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可以通过规则和程序来公正解决纠纷。
民警将孩子们请进调解室,让“公力救济”这一抽象概念具象化。更让人感到暖心的是,民警让孩子们对向入坐、平等对话,潜移默化地凸显了程序正义的价值内核,孩子们在对向坐、派代表有序发言、握手言和等程序性动作中,感受到平等原则、中立原则、参与原则的内涵。这个过程性体验,比法治课本上的知识来得更生动和直接。可以说,民警的调解引导孩子们完成一次“微型社会契约”的订立,即双方在互相尊重、停止攻击、平等对话的基础上重建关系。
有网友认为,“这几个孩子解决纠纷的方式值得推广”,这折射出当下青少年法治教育有短板。传统的法治和规则教育更多是基于书面和口头教育,效果有限。争执不下,走进派出所调解,则是一种真实的、从轻度冲突到规范解决的体验,更能在儿童认知中留下深刻印记。社会各界应合力打造“体验式法治教育”,比如在校园推广“模拟调解庭”,让学生扮演角色,体验纠纷解决;派出所、法院可设立“青少年开放日”,展示日常纠纷的规范化解决流程……
当成年人能认真对待儿童世界中的“小冲突”,并以智慧与尊重引导孩子们解决问题时,他们才可能成长为睿智处理“大分歧”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