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明城市建设到城市文明提升:理念跃迁与实践路径
◎ 何一民

    在中国式现代化深入推进与新型城镇化兴起的背景下,城市文明发展正经历从“文明城市建设”到“城市文明提升”的历史性转变。这一转变的核心内涵,是从政策驱动的阶段性创建活动,升华为常态长效的文明积淀过程;从侧重外在指标的“塑形”工程,演进为注重内涵特质的“塑魂”实践。其理论价值在于回应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求,实践意义则体现为推动城市治理从管理向服务、从刚性约束向文化浸润、从政府主导向全民共建的深刻转型。两者构成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的辩证统一关系,共同指向“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价值归宿。研究表明,实现这一历史性跃升需要推进五大转向:目标上从“测评达标”转向“人民满意”,动力上从“政府主导”转向“全民自觉”,空间上从“城市中心”转向“城乡融合”,时间上从“集中攻坚”转向“常态长效”,方法上从“刚性约束”转向“文化浸润”。从元治理视角看,政府需重构角色定位,以适应城市文明提升的新要求,在城市发展进程中锚定文明新坐标。

    一、如何迈向文明新境界的城市发展之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城市作为现代化建设核心载体的战略地位在“十五五”时期也空前凸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城市”一词多次出现,体现了中央对城市发展的高度重视和系统部署。城市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载体与重要引擎,其文明程度不仅是区域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更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彰显。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67%,城镇化进程从规模扩张的“上半场”迈入内涵提升的“下半场”,即新型城镇化发展阶段。传统“城市病”与新型社会矛盾交织叠加,对城市文明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即如何迈向文明新境界的城市发展之路。

    在“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的时代背景下,一个核心命题亟待回应:如何突破以评价指标为导向的“文明城市创建”模式局限,实现向常态、内生、全面的“城市文明提升”状态跃升?这一转变不仅关乎城市发展质量的根本性提升,更涉及城市治理理念、发展逻辑与实践路径的系统性重构。

    二、从文明城市创建到城市文明提升的理念跃迁

    “文明城市”与“城市文明”代表着城市发展的不同层次和阶段。文明城市是由国家制定标准、通过评比认证的荣誉称号,侧重具体的指标体系和短期创建目标,如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可视文明”的构建。而城市文明则是一个更广泛、更动态的综合性概念,是城市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文化积淀、市民素质、社会秩序等综合文明状态,体现为城市内在的软实力和独特精神气质。

    (一)文明城市建设是在政策驱动下的阶段性提升

    文明城市建设是富有中国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其核心属性体现为“建城”“治城”与“育人”“树人”的有机结合。其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化城市的硬环境与治理效能,推进道路修整、绿化提升、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效改善了交通拥堵、环境卫生差等状况。同时,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倒逼城市完善治理机制,比如推进公共服务可及化、引入常态化督查,让城市管理从粗放走向精细,像上海、珠海等城市将城市管理深入社区、融入人民日常生活后,城市整体运营秩序显著提升。二是涵养社会文明风尚,通过宣传道德典范、推广志愿服务、落实文明行为条例等举措,让礼让行人、诚信经营、邻里互助等文明行为逐渐成为社会主流。三是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城市竞争力,建设工作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解决群众“行路难、购物难”等实际问题,让群众切实享受创建成果。

    (二)城市文明提升是文明积淀而成的常态样态

    城市文明提升是城市在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成果的总和,是更高层次、更注重内涵的发展目标。设施文明表现为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公共服务的优化;人文文明表现为市民文明素养的自觉生成与城市精神的共同塑造;制度文明则表现为治理体系的健全与社会规则的普遍认同。

    与文明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特征不同,城市文明提升具有常态长效、融入日常的本质属性。例如,市民主动遵守公共秩序、自觉参与公共事务、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习惯,城市历史文脉的传承创新、公共文化空间的持续优化、社会风尚的崇德向善,都是城市文明提升的具体体现。

    (三)从手段到目的的辩证统一

    文明城市建设与城市文明提升并非相互割裂或对立的关系,而是构成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文明城市建设是推进城市文明提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文明实践是关键,借助志愿服务、道德行动等多样化方式,促进市民知行合一;文明创建是保障,通过融入日常生活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由此构成了城市文明提升的物质基础与社会条件,推动城市文明不断迈向新的高度。没有文明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积累,城市文明提升便会失去现实依托。

    另一方面,城市文明提升是文明城市建设的更高追求和长远目标。文明城市建设解决的是“有没有”“达不达标”的问题,而城市文明提升聚焦的是“好不好”“可持续”的问题。前者重在“塑形”,后者重在“塑魂”;前者体现为管理导向的外在规范,后者表现为服务导向的内在自觉;前者关注外在环境的改善,后者注重内在感受的提升。

    三、从文明城市向城市文明转变的理论逻辑与时代必然性

    从文明城市创建到城市文明建设,是我国城镇化进入以质量为核心的“下半场”后,城市发展理念的一次深刻跃迁。其理论逻辑在于,这实现了从追求标准化的评比达标到追求内涵式发展的转变,是从“塑形”到“塑魂”、从硬件改善到文化培育的升华。这一转变推动城市治理从运动式攻坚走向常态长效,最终目标是构建以人为本、具有独特精神品格和持续内生动力的现代城市文明。

    (一)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政治逻辑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式现代化既追求物质财富的积累、基础设施的完善,更注重精神世界的丰富、文明素养的提升,反对物质主义膨胀与精神世界空虚的发展失衡。

    城市作为现代化建设的核心引擎,其文明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质量。

    城市文明提升的推进,正是践行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具体体现。通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同发展,实现城市硬实力与软实力的同步提升;通过“以文化人”的深层实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城市成为承载美好生活的精神家园。

    (二)城镇化进程转型的发展逻辑

    我国城镇化进程已进入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的关键转型期。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人口向城市集聚,城市规模快速扩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在规模扩张的背后,也积累了一系列深层次问题:部分城市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均衡、文化特色缺失、市民归属感不强等。

    随着城镇化进入新型城镇化发展阶段,城市发展方式必须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发展。这种转型必然要求城市文明提升,从“刚性约束”转向“文明自觉”:不仅需要依赖外部评价指标的强制驱动,更需要形成内生性的文明发展动力;不仅强调城市形象改善,更注重城市文明长期的内涵积淀。

    从发展规律来看,城市文明的演进与城镇化进程高度契合。在规模扩张阶段,文明城市建设的阶段性、集中性特征能够快速适配城市发展的迫切需求;而在内涵提升阶段,只有转向常态长效、注重内涵的城市文明提升,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治理现代化核心体现的治理逻辑

    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在于对城市作为“生命体、有机体”的生命周期的深刻认知,强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在文明城市建设阶段,治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实现治理目标,体现了“精管善治”的治理逻辑。而在城市文明提升阶段,治理模式转向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新范式,强调政府、市场、社会、市民等多方力量的协同发力,更符合城市作为“生命体”的治理要求。

    这一转变反映了城市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即从将城市视为“管理对象”转向视为人民的“生活共同体”,从单向度的管理控制转向多向度的互动合作,从外在的指标约束转向内在的价值认同。

    四、实现历史性跃升的五大转向实践路径

    实现文明城市向城市文明转型的历史性跃升,需以五大转向为核心实践路径。目标上,从“测评达标”转向“人民满意”,聚焦民生关切,让文明建设惠及全民;动力上,从“政府主导”转向“全民自觉”,激活市民主体作用,构建共建共享格局;空间上,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实现从“城市中心”转向“城乡融合”;时间上,摒弃“集中攻坚”,建立“常态长效”发展机制;方法上,从“刚性约束”转向“文化浸润”,以城市文脉滋养文明自觉。

    (一)从“测评达标”到“人民满意”的目标转向

    “人民城市”理念是城市文明提升的根本遵循,实现从“测评达标”到“人民满意”的目标转向,核心在于让文明建设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在文明城市建设阶段,部分地区存在“为测评而创建”的倾向,过于关注指标数据的达标,而忽视了群众的真实需求,形成“数据形式主义”。

    广州的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该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强调社区援助,兼顾空间效能和社会民生,以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为目标”,聚焦环卫设施、文化设施、老人服务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空间的优化升级。并且,在此过程中“各区基本建立了较完整的居民参与机制,均按要求进行了居民意愿征集、改造与调整方案的公示工作”。成都则以“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为抓手,将文明建设融入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重点打造美丽宜居的公园城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重点”。这种目标转向要求摒弃“指标至上”的片面思维,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让文明建设真正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从“政府主导”到“全民自觉”的动力转向

    城市文明提升的持久动力源于全民参与的自觉行动。在文明城市建设阶段,政府在组织动员、资源投入、统筹协调等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但也存在“政府热、群众冷”“创建时热、创建后冷”等现象。

    各地的创新实践提供了多元路径:海南省东方市成立市民观察团,开展每周一次的卫生问题查找活动,以此增强市民意识,解决城市交通、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江西省各市区建立“扁平化”管理机制,“城市社区按照一定常住人口数量为单位设置基层治理网格”,每一社区配备专职网格员,带动市民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开展“礼迎亚冬·德润冰城”城乡文明十大提升行动,倡导市民共同参与,“发扬文明城市‘主人翁’精神,当好‘东道主’,投身到环境清洁、社区治理、生态保护、秩序维护等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三)从“城市中心”到“城乡融合”的空间转向

    城市文明提升的高质量发展,必须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实现城乡文明的互补共融。在文明城市建设阶段,资源往往向城市中心集聚,城乡文明建设存在发展不均衡、不同步的问题。

    各地探索形成了“城乡牵手·文明联动”的多元模式:山东省聊城市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通过“城市医生下乡坐诊”“城市教师乡村支教”等方式,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山西省高平市马村镇古寨村借鉴城市垃圾分类经验,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环境的持续改善,同时城市也从乡村生态建设中获得生态红利。

    空间转向的关键在于构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补的文明发展格局。通过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文化资源向乡村流动,实现城乡文明的相互滋养、共同提升,让文明之花在城市乡村处处绽放。

    (四)从“集中攻坚”到“常态长效”的时间转向

    文明的培育非一日之功,城市文明提升必须打破“集中攻坚”的阶段性局限,实现“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的常态长效发展。文明城市建设阶段的“集中式创建”虽然能快速改善城市面貌,但难以形成持续效应,部分地区出现“创建期达标、创建后反弹”的现象,根源在于缺乏长效机制保障。

    建立常态长效机制需要多管齐下:一是制度保障常态化,将文明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让文明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江苏省苏州市将桥下空间改造、净美街巷建设等文明创建举措纳入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城市公共空间。二是活动开展日常化,摒弃“运动式”创建,通过常态化的文明实践活动涵养社会风尚。如河北省沧州市开展“爱卫有我  健康生活”常态化活动,让环境卫生整治成为市民生活习惯。三是监督考核长效化,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将文明建设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避免“一阵风”式治理。

    (五)从“刚性约束”到“文化浸润”的方法转向

    城市文明提升的深层动力源于文化的滋养与引领,实现从“刚性约束”到“文化浸润”的方法转向,核心在于践行“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的发展理念。

    各地的实践充分体现了文化浸润的强大力量: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打造“博物馆之城”,通过“馆城融合、人人共享”的模式,让历史文化遗产走进市民生活,在文化熏陶中提升文明素养;福建省泉州市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宋元中国·海丝泉州”文化宣传推广活动,让城市历史文脉成为凝聚市民精神的纽带;四川省眉山市围绕三苏文化主题,打造东坡书院等新型文化空间,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形成独特的城市文化气质。

    文化浸润的关键在于挖掘城市文化根脉、提炼城市精神、丰富文化供给。通过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市民在文化体验中增强认同感与归属感,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文明自觉。这种“软引导”比“硬约束”更具持久性,能够从根本上提升城市文明的内涵与品质。

    五、元治理视域下政府在城市文明提升中的角色重构

    元治理理论强调政府在治理体系中应发挥顶层设计、规则制定与协调保障的核心作用,而非直接介入具体治理事务。在我国城市发展从文明城市建设向城市文明提升的转型过程中,政府需要超越传统的行政管理角色,实现从“管理者”到“掌舵者”“设计师”“平台搭建者”的角色重构。

    (一)做文明价值引领的“掌舵者”

    在文明城市建设阶段,政府往往聚焦于市容环境、公共秩序等硬性指标的达标事务;而在城市文明提升阶段,政府的核心职责在于塑造共享的价值观与发展目标。具体而言,这种“掌舵者”角色体现在三个维度。

    第一,强化价值引领。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实践养成等方式,将抽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市民的具体行为。政府应创新传播方式,利用新媒体技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价值观传播体系,如浙江省杭州市打造的“最美现象”品牌,通过挖掘平凡人的道德闪光点,使核心价值观具象化、生活化。

    第二,明确发展方向。制定城市文明提升中长期规划,明确文明建设的核心内涵、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成为更加开放包容、更富创新活力、更显人文关怀、更具时代魅力、更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其中将“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作为重要任务。

    第三,注重人文关怀。关注市民的精神需求与情感体验,通过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化解社会矛盾等方式,让城市更有温度。政府应建立市民需求响应机制,如广东省深圳市推行的“民生微实事”项目,通过“市民点单、社区下单、部门接单、群众评单”的闭环机制,精准对接市民需求,有效提升了城市文明的温度感知。

    (二)做全域文明融合的“设计师”

    打破城乡、区域壁垒,推动全域文明融合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应立足城市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城乡文明建设,成为全域融合的“设计师”。政府作为“设计师”,需要从空间规划、资源配置和政策制定三个层面推动全域文明融合。

    在空间规划上,应将城市文明提升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文化资源配置,推动城市文明向乡村辐射延伸。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要求将“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作为重要评估指标。例如,江苏省苏州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专门设置“城乡文明融合发展区”,通过统一规划建设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了城市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资源向乡镇延伸覆盖。

    在资源配置上,建立城乡文明建设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城市优质文化、教育、医疗等资源向乡村流动,同时挖掘乡村生态、文化资源优势,反哺城市文明发展。四川省成都市实施“文化下乡·艺术惠民”工程,组织城市文艺院团每年下乡演出超千场,同时开发乡村文化体验线路,让城市居民感受农耕文明魅力,实现了城乡文化资源的双向流动。

    在政策制定上,出台促进城乡文明融合的配套政策,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对文明建设的制约,形成城乡互补共融的文明发展格局。“要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各地推动的“城乡文明结对共建”“城市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下乡”等举措,正是政府发挥“设计师”作用的生动体现。

    政府作为全域文明融合的“设计师”,需要具备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将城市文明提升视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科学规划、资源统筹和政策创新,打破空间隔离,促进文明要素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最终实现全域文明的协调发展。

    (三)做多元共生的“平台搭建者”

    城市文明的生命力在于多元文化的交流互鉴与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政府应打破单一的治理叙事,构建开放、包容的治理平台,成为多元共生的“平台搭建者”。

    第一,搭建主体参与平台。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市民等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畅通市民参与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北京市东城区建立的“小院议事厅”机制,通过搭建居民议事平台,成功解决了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等民生问题,成为基层民主协商的典范。

    第二,搭建文化交流平台。尊重城市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不同群体、不同文化形态的交流互鉴,包容差异、凝聚共识,形成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氛围。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强调,要“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中外文明交流互鉴”。上海市举办的“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论坛”,邀请全球城市文化管理者、学者和艺术家参与,搭建了国际文化交流的高端平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打造的“越秀邻里节”,通过组织不同社区、不同民族、不同职业居民的文化交流活动,增进了邻里感情,促进了多元文化融合。

    第三,搭建资源整合平台。统筹各类治理资源,实现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城市文明提升提供有力保障。深圳市建立的“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每年安排数亿元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文明创建项目;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打造的“城市大脑”智慧平台,整合了公安、城管、文旅等多部门数据资源,为城市文明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撑,这些都是政府搭建资源整合平台的生动实践。

    【作者系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城市史、中国近现代史、地方文化史。

 

当前:3版(2026年02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