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全民阅读有了法治保障 
互联网时代让更多人爱上读书

    农家书屋内,农民正在学习农业种植指南;城市书房里,市民在书架前寻找心仪的小说;社区图书馆中,孩子们安静地阅读着绘本故事……2月1日起,这些日常阅读场景的背后拥有了一部坚实的国家法规作为支撑。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针对全民阅读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为何要为

    全民阅读立法?

    面对新出台的《条例》,有人或许会产生疑问:读书本是雅事,何须法律介入?

    回溯历史,华夏大地自古便有耕读传家的传统,从凿壁偷光、悬梁刺股等民间劝学典故,到科举取士的国家制度设计,无不彰显着对阅读的推崇,传递出“开卷有益、利国利民”的价值取向。

    《条例》出台之前,我国地方性立法已经先行,教育、公共文化和出版等法规中也分散着相关条文,从国家层面出台阅读法规,将进一步提升大众对阅读重要性、全面性的认识。

    那么,《条例》的出台,是否意味着当下国民阅读率走低,需要通过立法对个人阅读行为加以强制约束?

    答案是否定的。从“全民阅读”连续12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专门为其立法,阅读从个人志趣进入到公共政策和法治视野,这不仅是对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的回应,更蕴含着涵养文明、传承文脉的深远考量。

    《条例》的用意,在它的名称中已经体现出来:以制度保障来营造氛围,助推人人参与阅读。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公众对《条例》的关注焦点往往落在“全民阅读”四字上,实则《条例》的核心要义在于“促进”二字。从本质而言,这是一部“保障和促进全民阅读”的行政法规,其约束对象并非公民个人或阅读行为本身,而是各级政府部门,核心目标是“为全民阅读提供条件保障”。《条例》共六章四十五条,其中多条条款明确界定政府职能,以立法形式宣示国家对全民阅读的高度重视,着重规范各级政府及相关组织的责任义务,旨在为公民营造更便捷、更完善的阅读环境。

    《条例》从国家层面指出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的重要性,鼓励每个人都去阅读,让每个人都能享受阅读。这打破了“阅读是个人私事”的传统认知,将其纳入社会发展的顶层设计,意味着政府、社会、家庭需共同承担保障阅读权利的责任,让阅读从“少数人的习惯”变为“多数人的权利”。

    《条例》有哪些亮点?

    《条例》将“全民阅读推广”单列成章,体现了思维转变。阅读不能仅靠自觉,更需要氛围的营造和引导。中国出版协会全民阅读工作委员会主任聂震宁认为,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目的是建设书香社会。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名人示范、身边案例,用讲座、直播、短视频等轻量化形式,激发公众阅读兴趣,让“阅读是刚需”“阅读力决定学习力”成为社会共识。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将每年4月第四周设立为全民阅读活动周,为全国性的集中阅读推广提供了固定时间节点。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刘海丽特别赞同《条例》鼓励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推广的做法,“全民阅读推广周将个人阅读行为转化成公共阅读行为,这本身就是一种对个人阅读的褒奖,丰富了个人阅读体验。”刘海丽说。

    阅读是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这一权益需要坚实的设施保障。《条例》专设“全民阅读服务”章节,有利于让每本书找到它的读者,让每位读者找到他的书。

    当文化娱乐方式日渐多样,传统的书店、阅览场所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该如何唤回人们对阅读的注意力?重塑阅读空间的功能价值、降低阅读门槛,让人们有更多理由、更多机会阅读,或许是一种解法。《条例》指出,有条件的全民阅读设施可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包括全民阅读设施;鼓励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开展阅读活动,发挥全民阅读服务功能。

    加强阅读设施建设的初衷,正是要打破“空间孤岛”,打造真正开放、共享、兼具审美与温度的“会客厅”。这既意味着物理空间的重构,也意味着文化功能的升级。具体来说,阅读设施不再局限于“阅读”,而是能承载多元需求、促进人际连接的公共平台。它不止于有书可读的基础供给,更追求为人们提供读得舒心、读有所获、读有共鸣的精神体验。

    《条例》明确提出,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青岛大学全民阅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张文彦表示,《条例》对数字阅读作出专门部署,既体现了对新型阅读形态的重视,也明确了其健康发展的方向。这表明纸质阅读与数字阅读并非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共进,共同服务于全民阅读体系的构建。

    在“全民阅读保障”章节,《条例》对青少年阅读提出了系统且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例如,要求“制定少年儿童阅读计划”“推广阶梯阅读”,出版单位需出版“适宜不同年龄段少年儿童阅读的出版物”。这些条款直指当前学校阅读教育的重点与难点,旨在从教育主阵地入手,将阅读习惯的培养制度化、课程化。建设书香社会,根基在于“人人皆读者”,而培养终身阅读者,必须从青少年抓起。

    如何共绘未来的阅读新图景?

    全民阅读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也是涵育社会文明、驱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近期,全国各省市两会陆续召开,“全民阅读”成为多地两会的热议话题。

    今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广泛开展‘书香京城’全民阅读活动,因地制宜打造类型丰富的阅读空间”。

    “我们号召全民阅读,但是如果出入图书馆不方便,或者周围没有图书馆,是不可能实现全民阅读的。”北京市政协委员、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书记沈杰表示,现在北京已经建成了15分钟生活圈、15分钟运动圈,“其实打造‘15分钟阅读圈’的条件也已经基本具备了。我在调研中发现,在人们生活的周围不太远的地方就会有小型的图书馆,很多社区也有图书馆,但是很多老百姓并不知道。”由此,沈杰建议,打造“15分钟阅读圈”,搭建智慧阅读服务平台并广而告之。

    在先行实施地方条例并深耕“书香天津”品牌十年的天津,正思考如何让“阅读”这件事更深入人心、更接地气。

    今年天津两会期间,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出版传媒集团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副主任左山等代表,共同提交了一份聚焦“活化本土”与“机制创新”的建议,为擦亮城市书香名片提供了新思路。这份建议直面一个普遍现象:在基层书屋,随手可及的、真正讲述本地故事的精品图书有时仍显不足。

    建议提出了几条清晰的路径。最具新意的莫过于尝试以“文化福利”撬动社会阅读的“一池春水”。代表们提议,可借鉴现代企业福利理念,积极推动将“全民阅读卡”纳入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福利采购选项。这并非简单发放购书券,而是设想通过配套政策支持,形成一种可持续的良性循环:职工获得实实在在的文化福利,书店与出版机构获得稳定的市场反馈,而城市则悄然拓宽了阅读的参与基本面。

    河北省政协委员、河北省图书馆副馆长冉华一直关注完善全民阅读服务体系,推动书香河北建设向纵深发展方面的情况。

    冉华建议,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将全民阅读工作及相关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纳入考核体系,并设立专项基金,加强基层人员配备。聚焦设施短板,推进阅读设施提质升级,重点改造公共图书馆老旧馆舍,更新服务设备,推动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提质升级与功能融合。在交通枢纽、商圈等公共场所创新建设“城市书房”“口袋书屋”等。持续做强“惠民书市”等品牌活动,培育一批具有辨识度的阅读品牌IP。拓展新媒体推广渠道,培育专业阅读推广队伍,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参与的阅读推广体系。

    《条例》的颁布是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中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书香中国建设的新起点。当城市读书蔚成风气,当农村读书渐成风尚,当校园里书声琅琅,当家庭中亲子共读,由《条例》推进的书香之旅,终将汇聚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力量,让每个心灵都有栖息的港湾,让每个梦想都有生长的土壤。而这,正是书香中国最美的模样。(综合《求是》《光明日报》《河南日报》等)

    1月27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图书馆,合肥市亳州路小学的学生在认真阅读书籍,享受读书带来的乐趣。赵明 摄

 

当前:3版(2026年02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