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出台法规 提升城市“颜值”和“品质”

    本报讯(闫承敏 黄月娥)一部专门为城市“颜值”和“品质”保驾护航的地方性法规——《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湖北宜昌是山水城市,城区具有“一半山水一半城”“江北山在城中、江南城在山中”的独特城市风貌。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2024年3月,该市正式启动《条例》起草工作。

    “《条例》以守护宜昌特有的整体山水城市风貌格局为核心立法目标,为加强宜昌城区滨江风貌管理,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推动城市特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精准界定了宜昌市城区滨江风貌内涵与地域范围,明确涵盖自然山水格局保护、建筑形态引导、天际视廊优化、市政设施维护、文化遗存保护等核心管理内容。

    《条例》突出规划引领与设计约束,建立了“三度管控”核心制度。严格规定滨江公共空间保留宽度,在长江南岸实施高度管控,在长江北岸实施开发强度管控,确保“城建铁律”刚性落地。同时,《条例》也从宜昌城市发展的角度出发,为未来发展留下空间。

 

当前:3版(2026年03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