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通过网络“开盒”曝光他人个人信息,涉案被告人最高获刑一年一案受到广泛关注。
点评:“开盒”是一种新式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网络搜索、挖掘,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将这些内容在网络公开发布。被“开盒”的人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遭到陌生人的电话、短信轮番“轰炸”。
上述案件的判罚,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开盒”行为的零容忍,在社会上具有较强的警示作用。法院的判罚不仅是刑事处罚,更是对网络暴力生态的整治。它向社会明确传达了一个信号:任何企图利用网络平台“开盒”进行人肉搜索、污蔑诽谤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过此案可以看到,司法机关已经建立了针对“开盒”行为的完整链条:从非法获取、买卖信息,到利用信息进行网络诽谤,整个过程都在法律的监督范围之内。对于那些潜在的“开盒”好事者来说,今后就要掂量掂量“开盒”的后果了。
“开盒”不仅给当事人身心造成伤害,也使网络“戾气”横生,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此次司法机关对泄露个人信息案件的严惩,维护了公民隐私权益,这种公正判决有助于遏制类似违法行为,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心。(邹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