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托苗计划”试行方案
为困境儿童 提供多样化照护服务

    本报讯(唐悦)3月12日,由江苏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共同制定的《江苏省“托苗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出台,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门办院”,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针对性、多样化服务,在2026年民生实事任务中,为不少于800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等儿童提供托养照护服务,服务时长每人不少于30天。

    方案明确,在服务对象上,为3周岁—16周岁,具有江苏省户籍,有意愿、经评估适合托养照护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主要包含两类:一类是残疾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困境孤独症儿童;一类是经评估存在中、高监护风险的困境儿童。在服务主体上,项目服务供给主体、实施主体是承担项目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以及所属民政部门,明确各设区市民政部门以及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的工作职责。在服务内容上,为残疾困境儿童、中高监护风险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四类服务,包括日间照料、委托照护、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技能训练、家庭照护康复技能培训等内容。

 

当前:2版(2026年03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