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
严查“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广告乱象

    本报讯(刘佳)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全面启动为期半年的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萝卜坑式引证”,以及随意宣称“第一”“首创”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本次整治主要聚焦三类突出问题。一是治理“误导性大小字”广告。在手机、电脑、汽车等技术复杂产品及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的广告中,采用大号字体突出性能或优惠,而以难以辨认的小字标注“图片仅供参考”“仅为企业愿景”或设置苛刻前提条件,足以误导消费者购买选择的,将依法查处。二是加强引证类广告监管。规范引证广告的引证内容出处标示,对未表明引证内容出处、虚假引证、自证不实或消费者难以识别的,将依法查处。三是规范提示性用语和绝对化用语乱象。重点监测排查“三品一械”、招商投资理财广告,纠治不标注提示性用语或者弱化标注提示性用语等问题;对随意使用“第一”“国家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或销量、市场占有率统计口径与国家或行业标准不符、误导消费者的,将依法查处。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在整治行动中使用“AI识别+大数据模型”的广告智慧监测技术,对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进行采集分析,快速识别“大小字”的视觉反差,精准抓取“第一”“包过”等关键词,并实现在线固证、电子存证,破解传统监管中取证难、时效差的问题。

 

当前:2版(2026年04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