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控烟不能只靠群众举报

    近日,深圳一名女子在公交站台发现有人吸烟后上前劝阻,双方随后发生争执,引发舆论广泛关注。4月25日,深圳市光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该吸烟男子已被处以行政罚款。

    点评

    公共场所劝阻吸烟行为,绝非多管闲事,而是守护公共健康、捍卫集体权益的自觉行动。该事件中吸烟男子最终被处以行政罚款,体现了对规则的维护,对公众关切的回应。但劝阻不能越界,不能用激烈方式处理冲突,更不能代替执法。

    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冲突,折射出公共场所控烟痛点:有人因吸烟受影响,却没人能及时出来管。控烟不能只靠群众举报,更不能让普通人去“硬碰硬”。如果制度响应不及时、违规成本“不痛不痒”,控烟条例就容易沦为“道德倡议”,最终把矛盾压向最末端的个体对抗、情绪对抗。

    公共场所控烟不仅是“禁”的问题,更是“治”的课题,应当规则清晰、执行有力、培育共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控烟运行体系。如增设醒目禁烟标识,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技术手段提升举报响应效率,缩短处置周期;明确公共场所管理者法定控烟职责、提高公民公共场所控烟意识,引导社会理性参与共治等。

    拒绝个体之间的“硬碰硬”,让规则跑在冲突前面,才是公共场所控烟该有的文明底色。(周洁)

 

当前:1版(2026年04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