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车运送化肥 别当小事看
◎ 童其君

    5月16日,有网民发视频反映,重庆市巫溪县有人往急救车上搬运化肥。巫溪县卫生健康委介入调查后通报称,该车不是当地急救中心的急救车,是一家乡镇卫生院的。卫生院驾驶员范某完成患者转运后,在返程途中购置家用化肥,并用救护车运送,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一辆承载着生命希望的急救车,竟被用于运送家用化肥,如此改变用途,也给医疗急救的公信力蒙上阴影。此事虽小,却暴露出基层公共资源管理存在短板。

    救护车从诞生之初,就与生命紧密相连。闪烁的警灯、鸣响的警笛,是危急时刻的希望信号。每一辆救护车,都关乎着等待救治的患者,关乎着焦急期盼的家属,关乎着整个社会对医疗救助的信任。当这样的车辆被挪作他用,哪怕只是返程途中捎带私人物品,也损害了公共资源的专用属性,消解了公众赋予的特殊期待,人们看到的,不只是一袋化肥,更是对生命重托的轻慢,对公共规则的无视。

    事件发生在乡镇卫生院,凸显出基层公共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医疗单位承担着偏远地区的急救转运任务,车辆有限、医疗资源紧张是常态,专车更要专用,绝对不能违规使用。驾驶员完成转运任务后,擅自用救护车装载化肥,一方面体现出缺乏对职业责任的基本敬畏,另一方面体现出相关单位对车辆使用轨迹、驾驶员行为缺乏有效约束,没有筑牢制度防火墙,也反映出相关单位对公共资源的敬畏不足,没有真正把“生命至上”融入日常管理的细节里。

    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只是第一步,要以此为契机,深挖管理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医疗机构要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专车专用、专人专管,细化车辆使用流程,全程记录急救车行驶轨迹与任务内容,让其每次出行都有迹可循。要加强人员教育,把职业责任、规则意识融入日常培训,让每一个驾驶员、管理者都明白,救护车承载的是生命重量,不容任何形式的挪用。监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常态化排查基层车辆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不仅处理当事人,更要倒查管理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当前:3版(2026年05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