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数量逐年攀升

    线上购物、网游充值、直播打赏……当前,触网消费的场景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未成年人随意充值、误操作下单、被诱导消费引发的退款纠纷也不断增多。“谁受害谁举证”,导致一些家长陷入证明难、退款难、维权难的困境。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发布了《北京互联网法院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2021—2026)》。白皮书显示,未成年人网络活动日趋频繁,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数量逐年攀升,收案量从2021年的50件升至2025年的997件,增长近20倍。其中,网络消费类纠纷长期居于各类案件数量之首,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类案件涉案最高金额分别达64万元、650余万元,反映出家庭监护不到位,部分平台在防沉迷机制建设、消费限额管理、内容审核等方面有短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网络消费行为,监护人不予追认的应属无效,平台应当返还相关款项。不少游戏平台设置了专门的未成年人充值退款通道。但在现实中,商家拒绝未成年人消费退款的理由五花八门,其中常见的一条是“无法证明为未成年人操作”。除了在证明材料上设置超高门槛,还有不少商家以“商品属性特殊”为由拒绝退款。更有部分平台未落实实名认证、人脸核验等基本义务,留下监管漏洞,为诱导充值提供可乘之机。

    梳理多个案例发现,在未成年人退款纠纷中,家长被推到了举证第一线。而纠纷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平台与商家未严格落实实名认证与人脸核验,对诱导充值、私密房间等风险点监管疏失,部分平台甚至在大额支付环节不做任何二次验证等。本该由平台承担的身份审核义务,最终全部转嫁给家长事后举证。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领域,家庭监护仍属第一责任,北京互联网法院明确“未成年人身份不是免责金牌”。某17岁学生用父母账号在直播平台一年打赏650余万元,其父母多次刷脸解除消费限制并提供资金支持,法院认定监护人构成默示同意,驳回全额退款诉请。(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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