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明确退休同志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工作经验,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项重点工作。
这十项工作包括:社会调查、矛盾化解、担任人民陪审员、陪同参与部分诉讼活动、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救助帮扶、判后回访、普法宣传。
在社会调查方面,可围绕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涉案原因以及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等,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协助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相关情况,为案件办理提供参考。在矛盾化解方面,可协助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调解和判后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利弊得失,促进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协助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执行辅助工作。在教育引导方面,可协助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法庭教育和判后跟踪帮教,引导其认识错误,纠正思想及行为偏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涵养向上向善内生动力,顺利回归社会,远离违法犯罪。在救助帮扶方面,可协助对涉诉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精准救助帮扶,核实救助信息、链接社会资源,推动落实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政策,帮助解决未成年人在生活、学业、就业、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