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五百年明城墙被“拆旧建新”

   编者按

    据澎湃新闻8月11日报道,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一段逾500年历史、保存最好、约50米长的明代古城墙,去年被“拆旧建新”,外墙砖和地基条石被当作建筑垃圾倒掉。当地文化和旅游局曾两次发函要求保护,文物专家曾现场勘察并提出原状加固建议。然而函件石沉大海,建议无人理睬。新修的古城墙门楼高大威武,虽然城墙外墙用的是仿古黑灰砖,但一眼就能看出新建不久,全无历经风雨侵蚀的斑驳古朴质感。中阳县某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相关工程是森林康养步道民生工程的一部分,属于“修缮”“亮化”而非“拆旧建新”。

    近年来,古建筑被“拆旧建新”“拆真建假”时有所闻。此类以修缮、民生之名的仿古改造,看似更新城市面貌,实则损毁珍贵历史文物,暴露出基层文物保护执行疲软、发展理念错位、监管约束机制缺失等诸多问题。

   一问

    文物保护函件 为何拦不住“拆旧建新”?

    ◎ 董宏达

    近年来,常有媒体报道古建筑被“拆旧建新”“拆真建假”。中阳县这段有500年历史的明代古城墙惨遭拆改,正是这一乱象的典型缩影。两份文物保护函、一个专家建议,最终都没拦住一场破坏性“修缮”。

    这段50米长的明代古城墙,是中阳县留存最完好的历史遗存,历经500年风雨沧桑,是明代城建工艺、地域历史变迁的实物见证。这种原生历史质感,是任何现代仿古建筑都无法复刻的。如今真砖古石被当作建筑垃圾丢弃,取而代之的是规整崭新的仿古黑灰砖,空有建筑外壳,全无历史底蕴,彻底湮灭了一段延续数百年的城市记忆。

    未定级文物的身份盲区,成为违规拆改的“挡箭牌”。当地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后以这段古城墙“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属于低级别文物”为由,淡化拆改过错,这种认知是对文物保护的严重曲解。这处历史遗存虽未正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但不代表没有历史文化价值。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不是只由官方的挂牌来认定,500年的岁月积淀、独一无二的遗存价值,不会因一纸名录证书的缺失而贬值。有专家称,即便属于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也受到我国文物保护法律的保护,严禁擅自拆除、改变原状。

    文物保护函件被视若无物,暴露出当地基层文保部门地位弱势、话语权缺乏分量。“修缮”动工前,当地文化和旅游局两次正式发函,明确反对将古城墙拆除重建,文物专家也现场勘察并提出原状加固的科学方案,流程层面的预警与指导已然到位。但主导项目的部门执意推进拆改,事后一句“未找到回函”,轻松规避责任,足以说明基层文保部门缺乏刚性约束力,专业建议在工程建设决策面前毫无约束力。

    项目建设部门单边决策,凸显跨部门监管机制的彻底失灵。此次中阳县这段古城墙拆改属于当地的森林康养步道民生工程的一部分,该民生项目虽然合规,却全程规避了文物拆改的合规性审查。值得深思的是,本无文物保护权责的部门,手握项目推进的绝对决策权,无视文旅部门的专业函告和专家的科学建议,执意推倒重建。这种“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的行政割裂,揭示出基层项目审批无视文物保护前置审核程序的弊政,项目建设部门可以单方面推进施工,让文物保护监管全程缺位、滞后,导致所谓的文物保护只是“纸上文保”。

    可以说,流于形式的“纸上文保”,消耗了一些城市的历史底蕴。与中阳县一样,个别地方的基层文物保护,也是止步于发函提醒、专家论证、书面报备,缺少落地的强制执行力和追责机制。文保部门与专家的专业意见,无法制衡工程建设的行政权力,违规拆改成本极低。在这种情况下,百年古建、千年遗存被随意拆改,便不难理解了。

    中阳县这段明代古城墙的消失,是一次惨痛的警示:文物保护制度没有刚性的执行力度和问责硬度,只会是一纸空文。

    二问

    当民生工程遇到古建筑保护,该怎么办?

    ◎ 杨兴俊

    中阳县明代古城墙被“拆旧建新”并非孤例。据报道,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曾通报批评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力的城市,其中包括在古城或历史文化街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问题。今年1月,江苏某地一开发项目又被曝光“拆真建假”,原生的明清文物建筑被擅自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批量新建的仿古建筑。

    梳理这些“拆旧建新”案例,可以发现一个共性问题:在政绩主导下重形象打造、轻文物保护,民生工程往往沦为破坏文物的借口。

    这些年,早有专家指出,政绩导向催生的短视开发行为,是各地频繁损毁原生古建筑的根本原因。在个别地方领导干部的发展思维里,崭新高大的仿古建筑是亮眼的文旅景观和政绩载体,视觉冲击力强,对外能直观展示城市建设成效。如果只对残存的原生古遗址予以修缮保护,投入成本高、施工流程繁琐,修复后的古建筑依旧保留斑驳原貌,很难形成吸睛的“政绩亮点”。两相权衡之下,他们自然倾向于推倒真文物、建造假古迹。中阳县明代古城墙恐怕便是最新案例,本质上是重短期形象、轻长期价值的短视选择。

    尽管中阳县某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修缮”古城墙,是当地某项民生工程的一部分,但是,民生工程绝不能成为损毁文化遗产的挡箭牌。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配套设施的初衷值得肯定,但民生福祉的实现,绝不能以牺牲珍贵的历史文物为代价。面对古建筑遗存,合理合规的处理方式是原状加固、残址保留、最小干预。像中阳县那段古城墙,如果依据文物专家的方案,只是原状加固,既能消除墙体坍塌、破损带来的安全隐患,满足群众出行安全、环境提升的民生需求,又可留存文物的原生历史信息。“拆旧建新”掏空了城市的历史文化根基,这样的民生工程,是典型的重城市外观、轻历史内核的面子工程。

    文物保护与民生工程建设从来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完整保留原生古建筑,通过差异化的历史风貌塑造城市的独特辨识度,可以带动文旅产业长远发展,为当地群众带来持续的就业和增收红利,这才是惠及长远的民生项目。一味“拆真建假”,堆砌同质化的仿古景观,短期看似提升了市容,长期只会造成城市文化同质化,透支地方的文旅发展潜力,最终损害群众的长远利益。

    各地应跳出大拆大建的误区,树立兼顾城市建设、民生保障与文脉保护的全局理念,将文物遗存视作城市不可替代的核心资产,在规划、建设相关项目时,同步把文物保护方案嵌入其中,从源头杜绝拆毁原生古建筑的行为,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各地还要优化基层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基层摒弃重表面、轻长远的“造景”思维,在建设城市、保障民生福祉之时守护城市文脉。

   三问

    如何有效防范“拆旧建新”再次上演?

    ◎ 樊树林

    要有效遏制频频上演的“拆旧建新”“拆真建假”现象,不能单纯依赖媒体曝光或相关部门巡查提醒等手段,必须构建多轮驱动体系,从根源上防范类似戏码再次上演。

    筑牢文物保护底线,健全闭环的问责制度。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文物就是守护民族的精神家园。当前个别地方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城市改造、建设民生项目等名义损毁文物,核心原因是违规成本过低、问责流于形式、处理无关痛痒。各地必须切实构建“终身追责、离任必究”机制,将文物保护成效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任期评价、离任审计之中,凡因决策失误、履职不力、违规开发造成文物损毁、历史文脉破坏的,无论岗位调整、职务离任、退休离岗,一律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从而扭转“重工程政绩、轻文脉传承”的政绩观。

    建立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赋予文物保护部门“一票否决”权。“一票否决”制度,对落实文物保护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具有强力的导向作用。个别地方文旅部门的保护函、专家建议被大拆大建工程主导者漠视,反映出部门监管乏力、专家缺乏话语权。各地需要完善住建、文旅、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合预审机制,明确只要是涉及古城遗址、历史街区的修缮改造项目,必须通过文物保护的合规审查与风险评估,否则,一律不得动土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绕过、否决文物保护部门的审查意见与修缮方案。

    根治“拆真建假”乱象,必须切实转变重开发轻保护、重显绩轻潜绩、重造景轻遗存的发展理念。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在城市建设中深挖城市历史文脉,充分挖掘本土历史资源,彰显出独特的城市文化内涵,取得了显著的文化和经济效益。比如,西安明城墙坚持原状加固、微创修缮,保留历史沧桑痕迹,成为城市文化地标。各地都应摒弃粗放式的发展思维,摒弃“千城一面”的仿古造景,以“修旧如旧”为原则,依托原有历史遗存打造沉浸式历史文化场景、特色文博业态,真正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构建全民共治格局。不少地方的文物保护部门力量薄弱,单纯依赖专业力量难免力不从心、捉襟见肘。据报道,在河北蔚县,散落于乡野的海量寺庙壁画正遭遇快速损毁,有的遭人为切割盗走,有的随墙体垮塌湮灭,更多的壁画在暴雨侵蚀中漫漶不清,而承担保护职责的蔚县文管所仅有6名在编人员。各地应鼓励社会力量加入文物保护队伍,推进文物保护改造项目全流程公示,常态化公开文物损毁举报渠道,简化举报流程,落实奖惩机制,织密文物保护的全民防线。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记忆。各地都要以刚性问责、协同监管、科学发展、全民监督的文保理念,守住历史遗存,让文脉代代延续。

闵汝明  图

 

当前:3版(2026年08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