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买票占座放零食?有钱也不能任性
◎ 何勇

    8月18日,有媒体报道称,两个女孩买了三张火车硬座票,一个座位放零食,旁边一位无座女乘客想坐,商量无果,列车员也表示“跟我说没用”。随后“买票占座放零食,这座位能让吗?”话题登上热搜,有人赞成,有人质疑。8月19日,12306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只能买一张票,此类情况需看该座位车票是不是本人名下的,如是本人名下的,则需要依据本人意愿协商处理。

    按照市场逻辑,旅客花钱购买的火车票,座位使用权应归旅客所有。座位是用来坐人,还是用来放置零食、行李,属于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但问题是,火车座位不是普通商品,并非有钱就可以任性购买、使用。

    根据铁路客运购票和乘坐规则,一个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限购一张车票(但使用同行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为乘车儿童购买儿童票的除外)。而且,铁路客运早已实行实名制,成年旅客需要使用本人身份证信息购买火车票,这是基本常识。两个人购买三张火车票,意味着其中一张火车票极有可能是使用第三人的身份证信息购买的。

    按照《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乘车人及其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对拒不提供本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经车票实名查验相关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条也规定,票、证、人不一致的,按无票处理。这种情况下,列车员有权要求旅客将放置零食的座位让出来。买票占座旅客拒不让座,则应按照“霸座”行为处理,追究其责任。

    铁路客运属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具有公共性,是以满足大众的出行需求为主要宗旨,需要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这就决定了旅客不能“有钱任性”、多占多用,否则,会影响其他旅客出行,铁路客运岂不乱套了?因此,对于使用他人身份证买票占座行为,铁路部门和列车员可果断说“不”,依法按规处理。

当前:3版(2026年08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