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路径的思考
◎ 江传月 黄蕊婷

    2021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创新拓展城乡公共文化空间”。目前,新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存在三大问题:空间布局失衡与可达性壁垒,即不少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呈现“中心集聚、外围匮乏”的格局;空间同质化与文化辨识度缺失,陷入“标准化陷阱”;空间封闭性与公共性弱化。为此,需要针对问题探索新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的系统路径。

    顶层设计:构建“全域覆盖+特色聚焦”的规划体系

    构建“全域覆盖、精准适配”的资源下沉网络。要结合人口密度、需求差异,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一是动态补位。针对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偏远乡村等资源薄弱区域,盘活闲置厂房、废弃校舍、社区架空层等存量空间,建设嵌入式微空间,配套亲子互动、技能培训、老年康养等基础功能。二是场景共生。推动空间与城市公园、交通枢纽、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深度融合,打造如公园书房、车站文化驿站、景区文创空间等复合型载体,实现文化服务与生活场景的无缝衔接。三是需求画像。依托大数据分析不同群体的文化偏好,为青年社群配置数字文化空间,为乡村地区打造农耕文化体验空间,为产业园区建设科创文化沙龙,实现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匹配。

    强化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的协同性。将新型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人口分布、功能分区及文化资源禀赋制定专项规划。例如,在城市新区规划中预留不少于15%的公共文化空间用地,在老旧城区改造中通过微更新激活闲置资源,将废弃厂房改造为文创园区、把街角空地升级为“口袋文化广场”,打造15分钟文化生活圈。

    建立“在地文化+时代需求”的定位机制。一是明确功能定位。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积淀的城市,可打造以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传统民俗体验为主题的公共文化空间;新兴城市或城市中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则可侧重构建具有现代艺术气息和创新活力的文化空间。二是要突出文化特色,避免千篇一律的建设模式。每个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文化符号和精神标识,在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中,应充分挖掘和展现这些特色元素,让公共文化空间成为城市文化的独特名片。

    资源整合:打通“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供给渠道

    推动政府角色从管理者转向引导者。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运营模式,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将活动策划、空间维护等业务委托给专业文化机构,并通过政策扶持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热情。引导探索“文化+”融合模式,推动公共文化空间运营与商业、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激活存量资源,建立跨部门资源协调机制,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传统文化机构与商业综合体等进行合作,实现多元转型发展。

    服务优化:打造“内容为王+体验至上”的服务模式

    建立分众化的服务模式,推动服务供给实现从政府供应到群众点单的升级。同时强化互动参与和文化共享,让市民参与到文化空间的规划、设计和运营中来,推动服务内容从单一输送升级为多元共创。此外,还要推动空间布局实现从物理覆盖向精神浸润的升级。针对目前文化空间服务单一的问题,着力打造一批集阅读、展览、讲座、文创、社交于一体的城市文化客厅。同时织密小而美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阵地网络,让公共文化空间成为有温度、有内容、有吸引力的精神家园。

    技术赋能:推动“数字智慧+实体空间”的融合发展

    推动优质资源“云端化”,打破时空限制。深圳市文化馆云平台整合全市文化馆(站)的文化活动、场馆、数字资源等资源,进行集中展示及互动,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精准的公共文化服务。

    建设智慧化的管理系统,提升运营效率。引入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一站式智慧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公共文化空间内的人流等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需求,精准推送文化活动;开发文化服务APP,整合空间预约、活动报名、意见反馈等功能。利用VR、AR、数字投影等技术,打造数字化体验项目,创新文化呈现方式。

    保障机制:筑牢“制度完善+监督有力”的发展根基

    健全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制度体系。建立“政府财政+社会资本+公益捐赠”的资金筹措模式。一方面,将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年均投入增长不低于GDP增速;另一方面,鼓励设立公共文化发展基金,吸引企业、个人捐赠。

    完善科学规范的监督评估体系。一是设定可量化核心指标,包括15分钟—30分钟文化服务圈覆盖率、年均人均文化活动参与次数、服务对象满意度评分、特色服务创新度等硬性指标。二是搭建智能化反馈渠道,依托全国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或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征集、服务预约、评价打分等功能,结合居民议事会、座谈会等线下形式,实现动态监测与即时响应。三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奖惩分明+能进能出”的运营管理机制,将评价结果与运营资金拨付、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对连续获评优秀的主体给予政策倾斜,对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或更换运营方,推动空间服务持续优化。

    [作者江传月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暨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黄蕊婷系暨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GD25SXZWT01-07)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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