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印发《修订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修订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出安排。
《方案》指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形式。要通过扎实开展修订制定工作,形成导向明、内容新、形式活、能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其规范群众言行、弘扬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作用,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提出,要完善规约内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内容。村规民约重点围绕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提出规范要求和抵制约束内容。居民公约主要聚焦物业服务纠纷、邻里纠纷等居民“身边矛盾”提出规范要求和抵制约束内容。
《方案》强调,要突出履约实效。立足基层实际,将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要求,细化为具体可操作的约束和激励举措,表述通俗易懂,篇幅简洁适宜。(据中央社会工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