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安局六举措提升追赃挽损实效
        本报讯(周师瑶)近日,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公安局坚持把追赃挽损列为侵财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紧密结合侦查办案实践,制定破案追赃“六必”措施。一是案件现场必勘、信息必采,为追赃挽损打基础。二是涉案财物去向必研。通过各种手段,深入分析研判涉案财物去向。三是犯罪嫌疑人现金必扣、账户必查,为退赔工作做好准备。四是犯罪嫌疑人家属工作必做,争取家属替犯罪嫌疑人赔偿受害人损失。五是案件追赃法制必审。六是涉案财物保管发还必严,录入系统,统一保管。截至目前,该局共追回摩托车17辆、电瓶车6辆、手机4部、现金600元,并悉数返还,为群众挽回损失20万余元。
当前:B4(2017年03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