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有保障让爱心更有力量
杨玉龙
        虽说志愿者倾心奉献“施恩不图报”,但关爱志愿者,让志愿者得到不同的鼓励,也是志愿活动持续下去的强大动力。为此,各地探索创新志愿服务回馈制度,为广大优秀志愿者提供多重礼遇嘉许政策,实现志愿者的价值回馈,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志愿服务氛围,形成爱的双向流动和循环往复,促进志愿服务活动良性发展。(3月6日中国文明网)
        志愿者已经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股重要力量,他们遍布在全国各地、各个领域,用自己的爱心行动,帮助着别人,温暖着社会,用爱温暖了每个角落。但是,志愿服务像所有社会性活动一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风险因素,尤其作为志愿者个人,更是各种风险的直接承担者,这些风险不仅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健康,一些突发状况更可能危及性命。
        因此,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社会对他们的保障不容缺失。不难发现,伴随着志愿力量的不断壮大,各地也在积极为他们提供形式多样的保障,让献爱心者无忧。比如购买保险,使志愿者有了安全感;助人有“德”多“得”,使志愿者有了获得感;落户生根,使志愿者有了归属感……让志愿者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同时,也穿上了安全可靠的“防护衣”。
        同时,在中央精神的指引下,全国各地相继建立了一些地区性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大力度,对志愿服务进行规范。如,在2014年北京市就推出了实名注册志愿者保险制度,并且近些年也在不断完善升级;河北省近日出台了首部规范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重庆、临沂等地也有类似的志愿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等等。
        这些制度在为志愿者权益提供保障的同时,也提升了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和志愿者的社会礼遇度,进一步激发了志愿者队伍的活力与动力,也激励了更多人崇德向善。全国志愿者人数不断创新纪录,“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志愿精神在中国大地上激荡起高尚品德之歌,“四个100”如同一面面旗帜,让志愿精神在广袤大地上飘扬。
        总之,志愿服务有保障,爱心传播有力量,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更是互相促进的过程,而核心的意义在于,让更多的人获得爱心帮助,让更多的爱心得到保障。因此,营造全社会支持志愿服务的氛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需要人们给予志愿者更多的支持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让爱心实现无缝隙对接。
当前:A3(2017年03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