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集体经济 助推脱贫攻坚
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 曲木史哈

        开栏的话
  四川是农业大省,也是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区之一。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四川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提出要求。
  3月18日,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在本报发表署名文章《以改革创新破解精准脱贫难题》,提出要“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连日来,各地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即日起,本报开设“打赢脱贫攻坚战”栏目,邀请相关负责人谈谈各地在贯彻落实精准脱贫政策中的工作措施、创新举措、工作抓手等,报道各地脱贫攻坚中的先进个人和典型经验,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省委书记王东明在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时特别强调:“要扎实抓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助推脱贫攻坚。”我们要以改革精神、改革举措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动力和活力。
  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广泛共识
  农村集体经济是由农业合作化起步、集体化形成的一种所有制形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村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力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低、路子少、发展难等情况普遍存在,迫切需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深刻认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大意义。首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经济的根本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中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实践证明,集体经济状况直接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集体经济强的村党组织号召力往往较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关系农村社会治理,关系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第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现实选择。改革开放30多年过去了,农业生产力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村生产关系也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农业规模经营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这既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集体经济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第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贫困村摘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贫困村增产增效、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重要物质基础。抓实贫困村集体经济,找准突破方向和着力重点,是推动贫困地区实现“输血”向“造血”转变、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一剂“良方”。贫困村“一低五有”的退出标准中,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看有没有村集体经济。从当前情况看,我省2016年计划脱贫的2350个贫困村中,已经建立集体经济的有1973个,占退出村83.96%,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村正在实施推进中。可以看出,村集体经济仍然是贫困村退出指标中的难啃的“硬骨头”。通过这段时间的集中解决,全省大部分贫困村虽然都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但大部分贫困村仍然存在收益不高、扶贫产业支撑力不强的问题,迫切需要花更大力气、下更大功夫扎实有序推进。
  客观看待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条件。在上世纪80、90年代,我省不少村集体都兴办了企业,再加上农业税的提留、统筹,很多村集体经济都有收入。到了9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新世纪以来,随着村办企业大面积亏损关闭和农业税全面取消,多数村都没有了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村级组织运转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近年来,省委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来谋划,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环节来推进,取得明显进展。据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9月底,全省已在42个县、3700个村启动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1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亿元,增幅为16.1%;全省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达320.8亿元,村平资产达69.2万元。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还比较薄弱,客观上确实存在条件制约:当年搞包产到户,集体资产基本被分光;有能力、会经营的人都出去打工了,留下来的懂市场、会经营的能人少;不少村还有债务,等等。因此,在新时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要用改革的思路和举措,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建立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形成上下一心、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准确把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方向。新时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首先要明确哪些是集体资产、哪些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其次是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应治理结构,这些都跟过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很大不同。此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把握几个基本原则:一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集体所有的土地搞没了,不能把集体经济搞垮了;二是要防止集体经济被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被外部资本吞并控制;三是要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参与者和受益者;四是要根据实际选择适合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模式。
  就我省大多数地方来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应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跟工商资本合作进行资源开发或兴办实体。
        突出着力重点,强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举措
  新时期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关键是要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新经营方式,选择适合的发展路径,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尽快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和成员身份。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首先要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搞清楚哪些资产属于集体的,并按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分类登记。近年来我省开展农村产权“多权同确”,工作很有成效,到2016年年底全省面上大类的资源性资产包括土地、林地及小型水利设施等确权都将基本完成,为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打下了很好的基础。集体资产核定后,要在县、乡政府进行登记备案,并纳入全省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市、县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严格予以保护。同时,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合理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颁发成员证书。
  逐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虽然从中央到省上,截至目前还没有出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其市场主体地位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但是从全国各地和我省的实践来看,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通过出具组织证明书、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为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也是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市场主体地位的有效办法,能够解决当前的现实问题。省工商局的同志要多做些研究,争取就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问题,拿出一个暂行的办法。
  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我省农村地域广、差异大,发展集体经济必须立足本地实际,结合自身资源状况、区位条件和其它要素,选择适合的发展路子和经营方式。首先,要发展规模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有先天优势,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跟当地群众是一家人,通过牵头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把土地租金变成入股分红、把外部用工变成内部用工,可以大大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在这个发展方向上,我省很多地方已经做了积极探索,不仅取得了很好的经营效益,而且还推动了土地撂荒问题的解决。第二,要发展农村服务业。随着城镇化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方式的变化,很多地方对农村服务业的发展产生了现实需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独特的人脉优势和组织能力,牵头组建生产性服务组织,提供农资供应、农机农技、劳务用工等生产服务;也可以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等,提供家政、养老、商贸等生活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可以利用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多渠道发展集体经济。第三,要发展物业经济。上海、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和我省成都周边一些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物业经济。各地应该开拓思路、对接市场、多想办法,闲置房屋、荒山荒坡、水面滩涂等,只要项目选得好,也都有开发利用的价值,都可以有承包、出租的收益。
  找准突破方向,加快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
  贫困村集体经济是实现贫困村脱贫退出的“短板”。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60个县(市、区),要坚持把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空壳村”作为贫困村脱贫退出的重点来抓,坚持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投入不足、能力不强、效益不好、带动不够等问题。一是用活产业扶持基金。为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村尽快发展脱贫增收致富产业,增强贫困村集体经济实力,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2016年上半年省财政拿出20亿元,给每个贫困村安排了15万至20万元的产业扶持周转金,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和使用。东明书记讲,这是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的一场“及时雨”。二是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盘活贫困村现有的集体资产,是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在我省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目前呈现出两个问题:一方面贫困村集体经济还很弱小,另一方面现有的集体资产闲置浪费现象突出。这就要求我们想法设法盘活这部分资产,持续增加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三是激活内生发展动力。通过全省上下合力推进,我省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但能力不强、效益不好、带动不够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这极大地制约了贫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从2016年拟退出的贫困村来看,村集体经济培育及其经营性累积收入,民族地区要达到人均3元以上,其它地区要达到人均6元以上。如果仅仅靠产业扶持周转金是解决不了长远发展问题的。因此,各地要立足贫困村资源条件,以村级集体资产折资、帮扶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入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构建新型经营主体与村集体、贫困户共荣共生、合作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保障贫困村集体经济有源源不断的收益。

当前:A1(2017年04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