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设立“市民文明日”
本报讯(丹文)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今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首次设立“市民文明日”。首个“市民文明日”确定为5月6日,主题为“文明交通我参与,我接力”。同时,确定今后每月第一个周六为牡丹江市的“市民文明日”,届时将发起一系列提高市民修养和文明素质的主题活动。
在5月6日“市民文明日”当天,由牡丹江市文明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等单位主办,以“文明交通我参与,我接力”为主题的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活动将正式启动。
据悉,报名参加此次“文明交通我参与,我接力”活动承包路口志愿服务工作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可纳入年度文明单位考核。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除按照《黑龙江省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要求认定星级志愿者,享受一系列优惠和优待政策,优秀志愿者还将列入牡丹江好人、杰出青年、道德模范等表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