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文明服务窗口 展示爱民亲民风采
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争创2017年度全国文明单位系列报道(四)
汪宇堂 王猛
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检察院在开展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中,把创建工作作为树立检察机关爱民亲民、文明执法“窗口”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控申举报、信访接待等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唐河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新野、内乡等8个基层院荣获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
2013年6月,南阳市两级检察院建立起内外联动信息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将信访预警与息诉罢访融为一体,从源头治理入手,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所办案件,建立健全信访风险评估机制,采取“谁办案、谁预防,谁办案、谁评估,谁引发、谁负责”的倒查制度,案案评估、环环评查,力争把信访案件消化在萌芽状态。
2015年初,市区群众李某因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多次向房地产开发公司索取补偿款,公安机关经侦查认为其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宛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行为情节轻微,决定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而李某自己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到南阳市检察院上访申诉。受理此案后,南阳市检察院立即组成了由市、县两级院分管领导带领的包案小组,包案小组商讨认为,该案尽管时间跨度长,但符合刑事申诉复查受理程序,应纳入法律程序予以办理。该院控申处原处长张明林带领办案干警,依法调取该案卷宗,逐项审核查证,并走访证人10余人,终于查明了该案案情。为更好地做好当事人息诉工作,该院还及时邀请相关村镇基层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召开了案件公开听证会,最终该院根据复查查明的事实决定将原相对不起诉依法变更为绝对不起诉。李某当场表示永久停访息诉。
南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多起信访案件中,赵某上访案跨时最长。去年8月,经过两级检察院的共同努力,此案停访息诉。但办案检察官在回访中得知,当事人赵某又要准备上访,原因是10年的上访导致其家庭特别困难,方城县检察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协调民政部门为其提供一定的困难补助,从而使这起长达10年的上访案件彻底息诉罢访。
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是对控申检察工作的一次全面验收和整体推进,近年来,南阳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最高检院、河南省院《关于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文明接待室创建标准,从人力、物力等多个方面加大投入,着力加强接待室软硬件建设。目前,该院接待室面积约200多平方米,办公桌椅、电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各项设施均采购配置到位。把控申接待大厅建成了集新闻发布、案件查询、受理控告申诉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一站式”服务大厅。
几年来,南阳市两级检察院通过社会矛盾立体化解工作机制,网上答复群众问题2200余次,提供法律援助300多人次,化解各类纠纷700多个,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28件。把法治的阳光送进千家万户,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