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生活美学意蕴
王 南
       在古籍文献的描述里,在出土文物的展示中,均呈现有中国丰富而独特的“酒文化”,传达着酒的审美意蕴。《诗经·大雅·即醉》中“即醉以酒,即饱以德”之句将“酒”和“德”相提并论。屈原《九歌·东皇太一》中“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之句,赞美了“酒”的视觉、嗅觉之美。“酒”的世俗意味和礼仪价值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处处可见,也酿造了中国审美文化的“酒”之美。
       葡萄美酒夜光杯:
       酒品与酒具之美
  饮酒始于选定酒品,好酒需用精美器具。中国人饮酒,对酒品的认识和酒具的讲究不可或缺。或“樽酒家贫只旧醅”(杜甫),或“新丰美酒斗十千”(王维),美酒的意识从判别酒品发端。不论是自酿浊酒还是品牌名酒,在选择了酒的种类和香型后,近窥其色泽清浊,摇视其挂杯程度,轻嗅其酒气的清淡或馥郁,进入了感官的全面体验——这是一种综合的美感。饮者选品牌,往往是口味嗜好的认定,酒价的高低并不重要。既可“会须一饮三百杯”(李白),亦可“三杯两盏淡酒”(李清照),其中包含着不计功利的审美心态。
   “葡萄美酒夜光杯”(王翰),“琉璃钟,琥珀浓”(李贺),酒具的造型之美是中华酒文化的重要元素。早在商周陶器和甲骨文中已见酒具,《诗经·周南·卷耳》记录了“金罍”和“兕觥”两种样式不同的大容量酒具。酒具的美感应对着不同的心理需求,体现着不同的文化层次。前秦两汉的陶制和青铜酒具大多兼有礼器的功用,造型的端庄高雅体现了中国审美观念中的均衡之美。
       隔篱呼取尽余杯:
       酒风与酒德之美
  酒风和酒德是传统道德礼义之美在饮酒中的体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酒在中国文化中,自古即与礼仪密不可分。除了敬天祭祖的仪式,日常生活中的酒礼也有具体的规矩。例如主、宾对饮时要相互跪拜敬酒,主人向客人敬酒称为“酬”,客人回敬主人称为“酢”;敬酒者和被敬者须举杯起立,称为“避席”。晚辈与长辈共饮时只能居次席而称“侍饮”。
       “酒酣胸胆尚开张”(苏轼),此时便可见酒德的高下。酒德不佳,一是假饮假醉,灌人无度;二是嗜酒成瘾,北京人哂之为“酒腻子”;三是酒后无德,有失礼节。“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杜甫),古人对此也嗤之以鼻。北宋诗人秦观《饮酒诗》道:“我观人间世,无如醉中真。”坦率真诚,决定了虽酒量有别、酒风不同却同样可以获得同饮者的接受。以“微醺”为适度,恰恰吻合了中和为用、含蓄蕴藉的传统审美标准。酒过三巡的言谈举止,醉酒之后的摇曳生姿,饮者的内心世界和文化教养得到了充分的彰显。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当前:A3(2017年07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