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为何成效不佳?
吴兴人
       2008年6月1日,“限塑令”正式实施。“限塑令”中明确规定: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而如今九年过去了,“限塑令”收效如何?
       在实施“限塑令”之后的前几年里,成效是明显的——自带购物袋的人多了,塑料袋的使用量也确实减少了。2013年,国家发改委曾公布过一组数据:超市和市场供应的塑料袋普遍减少了三分之二以上,全国主要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的使用量累计减少约670亿个,这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2000万吨。可近几年,有的经销商和消费者为了贪图方便,又开始重新使用塑料袋,“白色污染”卷土重来。
       现在,在菜市场、超市、商场、快递、外卖、零售商业中塑料袋的使用几乎无所不在。超市结账时,收银员通常会问一句:“要塑料袋吗?”许多人通常会选择花两三毛钱买一个,以方便把买好的东西装好拎走。在菜市场、小商铺,塑料袋更是免费提供。其实,在我看来,用与不用塑料袋,是会互相影响的。因为对店家来说,如果不提供塑料袋,做生意就少点竞争力:如果有的卖家有偿提供塑料袋,而周围的商家提供免费的塑料袋,一些顾客自然会选择后者,最后形成恶性循环,拒绝使用塑料袋的链条就会断裂。
       塑料袋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知道,塑料袋,或焚烧,或填埋,或流入河流海洋都是在污染环境,且危害永久。其破坏环境的损失可谓是不可挽回的。
       我认为,实施“限塑令”最重要的就是“令出必行”。有关部门应该在商店、菜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加强监管,要全民动员起来限制使用塑料袋。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大力地进行宣传,大力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呼吁大众改变消费习惯,改变消费行为。积以时日,少用或不用塑料袋才会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限制使用塑料袋,最重要的是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即严格地限制塑料袋的生产。买卖塑料袋,也要加以种种限制。此外,我们国家还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提高塑料袋的有效回收率。如此多管齐下,必能改变塑料袋滥用的现状。
当前:B3(2017年07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