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明文)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备受社会关注。是否应设专章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否应强制快递企业投保责任保险,使其自行承担快递业务的经营风险;“贵重物品”如何衡量,是否应对进行保价的“贵重物品”设立起征点……针对这些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各地消费者协会于8月1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请广大消费者共同对《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建言献策。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8月初,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专家、律师对《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初步研讨,梳理出8类26项有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问题。广大消费者可将对征求意见稿及中国消费者协会所列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以及认为还应提出的其它问题和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kdzxtl@126.com(kdzxtl为快递暂行条例首字母),或通过信函邮寄至中国消费者协会,征集截止时间为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