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四川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本报记者 贺贵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14年到2016年,35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特别是2016年完成5个贫困县摘帽、2437个贫困村退出、107.8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任务,脱贫攻坚实现首战告捷,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272万,贫困县减少到83个,贫困村减少到9064个,贫困发生率下降至4.3%。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考核,四川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综合评价为“好”。
四川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这样重大阶段性成效,其主要做法有哪些?又有哪些显著成效?
坚持把“四大片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方力量,分片区编制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
四川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作为工作的根本遵循,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印发传达学习文件、开展宣讲培训活动,第一时间将总书记的最新讲话和指示要求传达到各地各部门,促使全省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领会、自觉践行。
坚持“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相统一的工作目标体系。强调脱贫攻坚首先要实现中央明确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结合四川省实际细化制定贫困人口脱贫“1超6有”、贫困村退出“1低5有”、贫困县摘帽“1低3有”的具体工作要求,严格对标配置资源、精准补短推进。同时,紧扣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四个好”目标,全面启动“四好村”创建。
坚持“制度设计完备”和“政策举措精准”紧密结合的工作路径。在全国第一个以全委会形式专题研究脱贫攻坚,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制定颁布全国首部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的地方扶贫《条例》,并与省扶贫《纲要》和基础设施、产业扶贫等10个专项方案,以及之后每年细化制定的若干实施方案,形成“3+10+N”组合拳。配套制定了财政税收、金融支持、国土资源等13类脱贫攻坚专项政策,建立“1+4+4”财政支持体系,完善了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构建起系统配套的精准扶贫脱贫政策体系。制定“十三五”扶贫资金平衡总方案,出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实施意见。在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建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在11501个贫困村建立产业扶持基金,同时大力推进金融扶贫。
坚持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始终突出“四大片区”脱贫攻坚主战场。持续推进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和17条政策措施落实,累计投入资金228.3亿元。深入实施藏区“六项民生工程计划”,累计投入资金187.3亿元。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高原藏区新改建农村公路12201公里、干线公路2411公里;藏区“电力天路”工程建成,解决36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大小凉山彝区新改建农村公路7159公里、干线公路774公里;秦巴山区新改建农村公路27644公里、干线公路1240公里;乌蒙山区新改建农村公路3943公里、干线公路103公里。
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坚强政治保证,不断优化指挥作战体系。从省到县组建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省直各部门明确了专职领导、专职处室、专职工作团队和1名脱产扶贫人员“三专一脱”工作力量。明确各级党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分管脱贫攻坚工作,178名省直机关干部到“四大片区”担任市(州)部门副职或贫困县党政副职,88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贫困县专职副书记。配齐配强了各级扶贫机构力量,省市两级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政府副秘书长,88个贫困县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同级政府党组成员。实施“五个一”驻村帮扶,为每个贫困村选派1名联系领导、1个帮扶单位、1个驻村工作组、1名“第一书记”、1名农技员,明确要求扶贫对象不脱贫帮扶力量不撤出。全省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指挥作战体系全面建立。
坚持严要求开展调研督导检查,持续传导脱贫攻坚战略压力。2015年4月以来,省级领导先后7次带队开展全省性脱贫攻坚调研督导和评估检查,带动省直部门和市、县对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11501个贫困村督查督导全覆盖,持续传导了脱贫攻坚战略压力,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同时,精细化开展省级脱贫验收考核和第三方评估,省市县三级共抽派5万余名业务骨干参与,组成7000多个工作组,逐县逐村逐户验收考核评估。
突出片区特色,以彝家新寨、藏区新居、乌蒙新村、巴山新居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抓手,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着眼于正确处理好帮扶工作“先难后易”和脱贫摘帽“先易后难”的辩证关系,四川在着力抓好贫困对象最紧迫、最急需的住房安全、产业增收、教育扶贫、医疗救助等重点任务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扶贫对象基本实现精准管理。2014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10万余名干部进村入户完成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2015年以来又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回头看”和数据核查,分类核定“五个一批”贫困人口,建成全省统一的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和扶贫资金监管平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省有库”,基本实现贫困人口更加精准、动态管理,数据可追溯、责任可倒查。
住房安全问题加快推进解决。突出片区特色,以彝家新寨、藏区新居、乌蒙新村、巴山新居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抓手,切实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惠及146万人。围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116万人目标,建立省级融资平台,出台各项支持政策,对藏区、彝区建房成本按80%给予补助,对秦巴山区、乌蒙山区按70%给予补助,对片区外按60%给予补助。2016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四川25万人易地扶贫搬迁的住房建设年度任务,受到国家通报表扬。
产业就业扶贫取得明显进展。编制完成88个贫困县、11501个贫困村产业脱贫规划。全省6.8万个农业专合组织、518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基本实现每个贫困村产业发展都有经营主体带动。制定出台9条就业扶贫政策,设立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和创业担保贷款,省财政给予每个贫困县200万元的自主创业专项补助;摸清贫困家庭劳动力211.1万人并实名制登记入库,举办就业扶贫招聘会848场,达成就业意向4.58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2.78万人。组织培训贫困劳动力10.96万人,实现转移就业84.2万人。
教育扶贫保障取得重大突破。全面加强1万多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免除74万在园幼儿保教费,对779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三免”,对122万贫困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对44万高中生、81万中职学生免除学费、提供助学金。在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的51个县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在大小凉山彝区推进“一村一幼”建设,惠及10万余名学生。实施藏区、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惠及5.8万名学生。
医疗卫生扶贫水平持续提升。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88个贫困县的县医院100%达到二级水平,乡镇卫生院达标率为99.1%,村卫生室达标率为83.1%。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从2016年1月起,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支出控制在10%以内。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贫困地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5元,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7.78%。
社会保障兜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121万贫困人口,重点加大低保统筹力度。2016年,将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由2280元/年提高到2880元/年,计划摘帽的5个贫困县低保标准提高到3120元/年,通过发放特殊生活补贴,使计划脱贫的32.8万低保对象收入达到3100元/年,率先实现“两线合一”。
社会参与合力进一步汇聚。深入推进定点扶贫,实现23个中央国家机关、全省1.6万个定点扶贫部门(单位)对所有贫困村帮扶全覆盖。启动省内7市35县对口帮扶藏区、彝区45个贫困县。阿坝州、甘孜州与成都市、眉山市、德阳市共建4个“飞地工业园区”。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浙江省、广东省落实无偿援助财政资金近5亿元、人才支持4949人次。积极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2685家商会、企业与2675个贫困村结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