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最突出的贡献在于,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就是:团结和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里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位一体的目标,第一次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马克思主义的“文明”观看,这里的“富强、民主、文明”实际上包含了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方面内容,而且包含了“只有这三个方面协调发展,才是社会主义的全面进步和文明,否则还是不成熟的,不完善的”的深刻内涵。其中的“文明”主要是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报告明确提出了“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具有长远意义的指导方针。指出,要根据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按照“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要求,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巨大的促进,同时也对它提出了很高要求。要努力形成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克服小生产的狭隘眼界和保守习气,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振奋起全国各族人民献身于现代化事业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
此后,党的历次重要会议,都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怎样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会主义、怎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角度,反复阐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概括地说,就是只有全面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目标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两个文明共同进步,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在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中,精神文明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它直接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