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着力促进司法审判
——山西省蒲县人民法院文明创建掠影
席文亮
  近年来,蒲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级文明委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坚持文明司法、文明办案、文明服务,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文明创建,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取得了精神文明建设和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双丰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蒲县、和谐蒲县和美丽蒲县,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 被授予市、县两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完善机制促进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多年来,蒲县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联系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把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列入年度主要工作部署,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创建办公室,召开了动员会,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细则,做到了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并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形成了党组班子协同负责,分工把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仅使精神文明建设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物质保障,而且做到了文明创建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特色。
  坚定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该院抓住“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这一契机,一方面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制定实施方案,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另一方面两次邀请党校教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国梦”专题报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同时举行全员述职,亮晒成绩,切实增强干警文明素质。干警们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结案率等考核指标连续多次位居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
  开展道德讲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近年来,该院积极举办道德讲堂、法律讲堂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道德素质。通过一系列道德教育活动,增强了看齐意识、文明意识,弘扬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干警的道德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同时发挥法院法律资源开展法律讲堂,以案释法,宣讲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弘扬雷锋精神,开展文明志愿活动。该院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广大干警利用闲暇时间和节假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2016年以来,志愿者团队共走访慰问贫困家庭30余户,为他们送去生活用品,发放慰问金2万余元。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捐款5300元;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送温暖、献爱心”、为残疾人、农民工子女捐款活动,捐赠图书、衣服棉被上百套(件),累计捐款近1.5万元。
       丰富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该院以内练素质、创建一流法院队伍为目标,广泛开展文体活动,陶冶干警情操、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通过开展广播操、健步走、羽毛球等一系列的文体活动,干警们陶冶了情操、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而且增强了奉献精神、担当精神和团队精神。利用重大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到县烈士陵园扫墓、端午节前夕探望困难群众等,使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多彩。
  注重诚信建设,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该院积极宣传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充分利用刑罚手段严厉打击不讲诚信、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加大诚信宣传力度,积极发出法院好声音、传递司法正能量。推行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向媒体公开,接受媒体监督,传递了司法正能量。同时,通过法院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发布审判执行信息。与县电视台联合举办《天平之声》电视栏目,扩大了影响范围,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基础环境建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为了改善干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该院每年都投入专项资金进行基础环境建设,2016年,该院综合审判法庭被县政府列入县重点工程项目,依照国家标准装修了四个数字审判法庭,办公条件、办公环境焕然一新。结合单位的地理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合理规划停车区域,使院区环境整洁有序。为了不断改善干警的生活条件,办起了职工食堂和干警图书阅览室,并将重建活动健身房。
       文明创建形成特色和亮点。打造“五大文化长廊”,法院文化建设独具特色。近年来,不断改善干警办公学习条件,十分注重“以人为本”理念,把法院办公楼、审判庭、基层法庭建设成为充满法院文化气息的法律殿堂,以办公大楼、审判法庭和职工食堂为阵地,形成了“党风廉政文化、政治修养文化、先进榜样文化、法治审判文化勤俭节约文化”“五大文化长廊”,在二楼建成了警示教育室,让全体干警做到警钟长鸣。
       诉讼“一站式服务”,服务型机关建设形成亮点。该院致力建设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纠纷化解和纠纷分流三大职能作用,敞开立案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免费咨询、诉前调解、诉前对接等十项便民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延伸诉讼服务,着力减轻群众负担,强化先行调解、司法确认和巡回审判。在县委政法委直接领导下,成立“蒲县诉调对接中心”,使社会调解和诉讼活动相互支持、相互保障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初步实现了为群众减负、为法官减压、案件繁简分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随着文明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和深入开展,该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得到了良性发展,取得了优异成绩。两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199件,结案1128件,年结案率平均为94%,执结率为90%,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5%,结案率、发改率、服判息诉率等主要审判指标一直保持在全市、全省前列,去年至今先后被临汾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临汾市文明单位”;被市中院评为“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审判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评为“文明和谐创建先进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三八红旗单位”;郑蒲隆同志被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王红伟同志被上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当前:A3(2017年11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