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花开别样红 荣光熠熠耀检徽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掠影
胡石林

  近年来,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不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创建方针,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创建,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临汾经济社会发展,用勤劳和智慧谱写了华美的文明乐章,助推了检察事业的发展,实现了两个文明双丰收。

凝聚创建合力
夯实文明根基

  该院始终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将其纳入全院的重要议事日程,院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紧紧抓住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等环节,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做到宣传发动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资金保障到位,为全面有序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干事创业的根本在人,文明创建工作的根本也在人。为此,该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石和根本,以班子建设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目标,从机制和制度入手,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今年以来,该院一方面结合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党的建设抓在日常、严在日常。另一方面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推进活动的开展,该院以问题为导向,仔细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锤炼出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检察队伍,不但提高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更为文明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根基,形成了文明创建的强大合力。

丰富创建细胞
助推文明建设

  今年以来,该院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测评体系,深入开展系列创建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助力文明创建。
  建立各类先进模范榜,教育激励干警积极向善向上。通过每年年终评选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复转军人和“四德”模范,凝聚了人心,传播了正能量,大大提高了广大干警的素质,助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该院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传递社会美德,提升道德水准,做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先行者。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持续深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6年4月份,该院志愿服务队被市直文明委表彰为“十佳志愿服务队”。2016年8月份,该院志愿者进行了网上注册,共有102人成为注册志愿者,今年该院开展了11次志愿服务活动,共有100余名干警参加了活动。
  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了《2017年“我们的节日”活动安排》,丰富的活动,使该院文明创建呈现出勃勃生机。
  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重视文明餐桌建设,向全体干警发出节约粮食、杜绝浪费倡议,在干警食堂设置了珍惜粮食,杜绝浪费等文明就餐提示牌,在全院开展节约活动,使干警养成节约的好习惯。
  注重文明风尚传播,充分利用网络和环境文化等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制定了《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和《网络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网络文明风尚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建立了手机微信群,利用现代传媒设立文明单位创建专栏,宣传优秀传统文化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倡导读书活动,大力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素质。出台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学习型单位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设立了图书阅览室,建立了网上图书室,出台《2017年临汾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对全年教育培训进行安排,并与知名高校合作,举办培训班。同时,该院加大网上培训力度,组织干警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
  倡导文明旅游,做文明出行者。发出文明旅游倡议书,出台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出行礼貌乘车行为规范》,制作了PPT在一楼大厅进行了集中宣传,使干警们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遵守。
  重视文明礼仪,展现良好形象。在干警中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编辑了《精神文明建设手册》和《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就本院的团队精神、奋斗目标、工作要求、管理机制、工作作风,接待用语、电话通讯用语、询问用语、讯问用语、出庭用语等进行了规范,使干警在接人待物时有了规范的依据,展现出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增强诚实守信意识
弘扬诚实守信精神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干警的诚实守信意识培养,向干警发出诚实守信倡议书,号召干警传播诚信理念、弘扬诚信精神、争做诚信干警,举行了诚信承诺签字仪式,开设道德讲堂专题进行诚信建设培训,提高干警的诚信意识。
  该院在开展“十个一”的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等,并积极参加上级党委、文明委开展的各类活动,活跃机关气氛,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广大干警以优良的工作态度勤奋工作,使该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认可,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省委政法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相继被市文明委表彰为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等。
  红日磅礴,大道其光。秉正义之剑,铸文明检魂,临汾检察干警一直在前行的路上……

当前:B3(2017年1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