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花铸检魂
——山西省吉县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掠影
钟凯汝

清正廉洁、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

  在吉州大地上,有这样一个集体——他们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用热血铸就忠诚、用无私捍卫公正、用奉献锻造清廉、用文明塑造形象的检察队伍——吉县人民检察院。该院连续多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国家级文明接待室”、被山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被山西省“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授予“山西省‘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20周年爱心公益奖”、连续多年进入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院党支部连续多年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殊荣。
  齐心协力,共创文明单位。多年来,该院党组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党支部具体抓,各科室紧密配合,形成了“科室互动、全院齐动”的良好创建氛围;提出了“文明润检、法治砺剑”的创建主题,确立了“为形象而创建、为荣誉而创建、为司法公信而创建”的指导思想,明确了“管理机制要更好、队伍素质要更好、工作作风要更好、执法效果要更好、机关形象要更好”的“五个更好”创建目标,全院上下形成了“事事想创建、时时抓创建、人人作贡献、处处显文明”的良好局面。
  注重学习,营造进取氛围。多年来,该院认真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干警活动,组织全院干警以学习政策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专业知识、学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电脑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坚持开展岗位练兵,先后组织了38名干警参加了省、市检察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干警的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全院形成了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
  强化管理,树立文明形象。多年来,该院内强管理,外树形象,争创一流,有效地促进了文明创建。结合实际,该院一方面加强了班子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机关,坚持精诚团结、发挥堡垒作用,坚持正确引导、倡导爱岗敬业,坚持严格要求、勤政廉政、率先垂范,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形成了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的良好风气,营造了敢想敢干、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的工作氛围,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建章立制,完善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全方位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有章可循,确保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组织开展了“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成立了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实行跟踪考核,奖罚分明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了各种防范和管理措施,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问题,无违规办案行为,无办案安全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全面提升,打造过硬队伍。该院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思想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讲政治、知敬畏、守规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等,深入开展以“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为主题的学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研讨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永丽在交流研讨中撰写的《立足“四个”实际,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发展》在全省检察机关中荣获“三等奖”。二是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利用电子屏和检察专网对检察职业道德、纪律规范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加强职业纪律和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全院干警多年来保持无一例违规违纪行为,树立了检察干警和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志愿服务,彰显为民情怀。该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开展爱心集结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传递了检察干警奉献社会的热忱之心。二是积极开展了扶贫帮困、奉献爱心活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了“一对一”帮扶工作,自发捐款3万余元,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组织召开扶贫工作推进会,并安排专人驻守;干警们每周抽出两天时间下乡帮扶;自筹资金购买了绿化树苗,组织干警与村民一起植树;协调帮助村委完成了院落改造工程。三是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把经典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融入节日活动之中,不断满足干警“求知、求美、求乐”的精神文化需求。
  文明执法,发挥职能作用。在办案过程中,干警们坚持文明办案,依法取证,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食品药品安全,严肃查办重点领域行业的职务犯罪,多措并举强化诉讼监督,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弘扬法治正能量,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多年来,全院无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当前:B3(2017年1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