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制定就业补助办法五类人可享受补贴
       本报讯(明文)财政部、人社部日前制定并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贫困家庭子女等五类人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其中,通知明确,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当前:A1(2017年11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