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明确提出由中央文明办牵头,负责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
侯化生
       2008年10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第一个面向全国各类志愿者的《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着力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意见》明确指出,要在中央文明委领导下,成立由中央文明办牵头,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残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全国老龄办共同参加的全国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级文明委要加强统筹,把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文明办要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由中央文明办牵头,负责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
       《意见》指出,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做到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坚持志愿服务与实现个人发展相统一,让人们在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坚持自愿参与和社会倡导相结合,既尊重人们的服务意愿,鼓励人们自主参与,又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努力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坚持社会化运行模式,把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组织动员起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意见》强调,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人们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搭建平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活动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印发后,中央文明委、文明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先后印发《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志愿服务条例》,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尤其是发挥志愿服务联合会等社团优势,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把志愿服务与学雷锋活动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在促进工作常态化、完善嘉许激励机制、健全法律法规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同时,把学雷锋志愿服务与各种创建活动有机融合,从2015年开始,每年宣传推选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美志愿服务社区等“四个100”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当前:A1(2017年11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