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拟规定慈善组织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将被罚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发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慈善组织有下列情形的,依据《慈善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
征求意见稿指出,慈善组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民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民政部门应当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据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