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有了具体标准
       本报讯(张烁)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下称《标准》),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
  《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依据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提出要求,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等。
当前:一版(2017年12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