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贫困人员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
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贫困人员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开展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治救助工作……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贫困人员实施全面的社会保险扶贫。
实施意见明确,要确保将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对特困人员、社会保障兜底贫困对象家庭、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相应资助或补贴。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湖南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新华社 谢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