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从江县以《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准则掀起文明新风尚
本报讯(张跃飞)1月14日,贵州省从江县庆云镇全体党政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共同学习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全镇干部群众要以《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准则,掀起文明新风尚。
会议强调,各单位、站所、各村支两委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争做文明新风的标杆,要起示范带头作用,让文明新风从内部吹起。全体党政干部职工要做到实学真做,要学有收获、学以至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穿于基层工作的全过程,做乡风文明的宣传者和引领者。用文明礼貌的态度服务群众,为民办事,促进与群众的鱼水之情,提高群众满意度。